kantinger wrote:其他的量就少並且目前...(恕刪) 錯!誤捉率極高,而且所謂的「分法」就是以「人工」的方式初步篩選,等挑好了誤抓的品種都死了,放回大海只會變成「飼料」.....「網目」小所以誤抓到的魚種也一樣小,所以「所謂的分開法」只有辦法以「大小」來區分,並不存在那所謂的分開漁法!(沒辦法像土豆仁那種用電腦撿的)
台灣因為捕撈「魩」仔魚而被「世界漁業組織」評鑑為「漁業落後國家」(國家是指政治實體或區域稱謂,並無承認台灣是“獨立國”)!全世界只剩兩個國家(地區)未全面禁止捕撈魩仔魚,一個是台灣,另一個在東南亞,而日本某些地方有開放捕撈,但規定的數量及時間比台灣更少更短,日本絕大部份吃的魩仔魚「來源」就是出自於「台灣」之手!台灣的漁業在國際上可是「惡名昭彰」,尤其是「遠洋」漁船,早就連續好幾年被國際組織發「黃排」警告,其他那些被當地政府扣留罰款的事件層出不窮,被海盜或當地漁民追殺的事件更是不計其數....因為你們「不曾去瞭解過」所以會有自我感覺良好的錯誤認知,台灣的漁業行動之脫序你們無法想像,請別再為這些漁民「開脫」了,因為最後慘得是「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