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覺得真的前提是它叫我自己安排時間回國
那為何不直接寫何時面試,你趕不趕的回來是你家的事
要我自己安排卻又沒有任何回應
那我覺得
如各位大大說的這不是爽約好了~~~
而是我覺得我沒被尊重
一個求職者跟一間聘僱公司
尊重是非常基本的
我很在意這份工作,那這間公司呢?
而且我朋友還說分公司有PT叫我先做
渡渡日子,等待通知
為何總公司對一個求職者的態度是這樣
又讓分公司在鬧人荒
分公司只好花錢請PT
我最重要不是因為錢而不爽
只是真的覺得沒被尊重到
說真的我也沒有小蝦米吃大鯨魚的心態
而是我想要還給我一個公道而已
搞不好上個新聞我也爽!!!
我就是要個公道,要個公道,要個公道
如果說這樣全是我的過失
那我覺得真的沒有人權了
雖然各位大大都說我都用e-mail
因為e-mail可以留底
大家不太可能因為求職,順便電話錄音吧?
如果說今天我是用電話又發生這事情
我不就更吃虧嗎??
我非常的強調:是公司叫我自己安排時間回國,等待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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