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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外商公司通知安排面試,但是被爽約

我想樓主是如此想表達的.
問問看有沒有方式可以告該公司爽約...
看可不可以賠償不在大陸上班的薪水及來回機票.加上精神損失費...

即來之..則安之..^_^
exi1103 wrote:
貴司的人事部有寄E-mail給我
exi1103 wrote:
回國前有寄E-mail給貴司
exi1103 wrote:
希望貴司安排面試
exi1103 wrote:
貴司叫我安排時間回來

題外話~~~
大大用了很多的「貴司」…感覺怪怪的耶!
該不會那家外商名字就叫「貴司」嗎?
「貴司」應是你在對該公司說話時,對對方公司的尊稱,
在這裏描述事情經過該就不用「貴司」了吧!
提醒一下而已,如有冒犯,請勿見怪喔~~~
尼采:一個有強烈決心的人,將無所不能!
其實也不用等了~
通常就是不缺你(或者人,有時缺額是掛好看的!)
愚蠢懶惰的人將會苦於差別待遇和不公平 聰明努力的人將享有各種特權度過充實的人生
exi1103 wrote:
我跟人事部的E-mail紀錄都有留下來

問題在於對方並沒有回覆你,跟你確認時間ok呢?
兩邊沒喬好,應該稱不上是爽約喔...



其實各位大大說的都有理
但我覺得真的前提是它叫我自己安排時間回國
那為何不直接寫何時面試,你趕不趕的回來是你家的事
要我自己安排卻又沒有任何回應
那我覺得
如各位大大說的這不是爽約好了~~~
而是我覺得我沒被尊重
一個求職者跟一間聘僱公司
尊重是非常基本的
我很在意這份工作,那這間公司呢?
而且我朋友還說分公司有PT叫我先做
渡渡日子,等待通知
為何總公司對一個求職者的態度是這樣
又讓分公司在鬧人荒
分公司只好花錢請PT
我最重要不是因為錢而不爽
只是真的覺得沒被尊重
說真的我也沒有小蝦米吃大鯨魚的心態
而是我想要還給我一個公道而已
搞不好上個新聞我也爽!!!
我就是要個公道,要個公道,要個公道
如果說這樣是我的過失
那我覺得真的沒有人權了

雖然各位大大都說我都用e-mail
因為e-mail可以留底
大家不太可能因為求職,順便電話錄音吧?
如果說今天我是用電話又發生這事情
我不就更吃虧嗎??


我非常的強調:是公司叫我自己安排時間回國,等待面試
花田少年郎 wrote:
被一家通路商來電告知面試時間地點


那一家我也去面試過,話說今年股價漲了不少
zaza213 wrote:
沒有爽約吧時間都還沒...(恕刪)


那是否有個正確名稱讓我知道呢!!
讓我修改一下這不叫做爽約
好讓我可以申訴!!

那它叫我自己安排時間
但是我也寄e-mail通知何時回國
回國又通知
都沒消息

那可不可以說詐欺呢
它欺騙我的(古意)!!!
唉......這麼多人在說了 你還是說這樣的話

都說那家公司 都沒安排你面試時間 你何必跑回來?

就算他說 你自己可以安排時間 但前提之下 也要他回覆你說可以安排這時間給你面試阿

這樣你還不懂嗎?

不懂的話 那就請律師告他們好了..........祝你成功
email有讀信回條嗎? 說不定對方根本沒收到. 然後也沒有打電話確認. 看不出來彼此有約定好時間.
沒錯 如果照樓主所言
那家公司的連絡人員做事的確有點虎頭蛇尾
但類似的情況不也在你我週遭天天上演嗎?
相信樓主有一定的工作經驗了
未得到對方的確認就直接"動手"
最後吃虧的一定是自己

告他詐欺? 請看一下刑法詐欺的定義吧

第 339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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