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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收到警察寄來"妨害電腦使用案"的通知單...

我先說明一下,收到這份通知書的人是我姐姐,但是她沒有跟我們住在一起

中華電信的網路是掛名在姐姐身上,但實際使用電腦網路的人是我(PC)、還有爸媽(手機&IPAD)

於是我早上就打去問到底是什麼事要我們到警察局? 解釋了以上我家目前狀況後 警察是說我去做筆錄即可


然後到底發生什麼事 我其實也不知道...要到警局才會說明

警察只提到是有關"線上遊戲"的關鍵字 = =" 然後上面有出現我家IP......


我現在沒有在玩網路遊戲,電腦只拿來看看起點、晉江原創小說或韓劇大陸劇

(除了幾年前FB的神來也和跑跑卡丁車,什麼天堂魔獸CS都沒有)

我爸媽更不可能啦..他們連APP STORE和GOOGLE PLAY都不會下載APP勒



不是彰化的警局,是新北市的,再然後我也不知怎麼運氣那麼好就中獎了 發票都很久沒中過200了= =

上次見警察是在三四年前客運上遇見鹹豬手 下車又被跟蹤半小時 於是我打110.....

唯一一次進警局是10年前歐豆麥被偷...(攤手



這次又被捲入莫名奇妙的案件裡

所以有高手知道為啥有人做壞事的時候會顯示我家IP?? IP是可以偽裝成別人的嗎?

還是我家WIFI密碼被破解 被別人偷連做壞事...(可是我家WIFI訊號弱弱der 應該不太可能被偷連


看起來做壞事時出現的是我家IP,那我應該是被告的身份....而不是證人吧...

chiam wrote:
我先說明一下,收到...(恕刪)


isp那邊都會有你的上網ip紀錄.
所謂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當然如果有人用跳板的話也是有可能用到你的ip位子.

如果有人去報案.
電信警察就會去跟isp調閱電路歷程.
然後就會請isp提供ip位子的使用情況.

如果你家的wifi被鄰居或路人甲拿去用.
帳也會算在你頭上.

基本上就去乖乖地做筆錄.
照實說就好.

還有一件事建議一下.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我來告訴你正確的資訊和流程吧!因為我被告過,也告過人!
起因一定是有人到警局或地檢署提告,有人違反了"妨礙電腦使用罪",
警局或地檢署啟動偵查程序,先由警局約談相關當事人或證人,
一般而言,告訴人到他戶籍地警局(地檢署)提告,該警局就會啟動偵查,
約談相關人等,但如果該警局離你家太遠,你可以致電該警局承辦人,
要求將"偵辦筆錄"轉由離你家最近的警局代為製作,
這是法律賦予你的權利,該警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所以,你不必傻傻的舟車往返,南下北上的去警局做筆錄!
當然,你也可以選選擇不去!因為這種偵辦約談筆錄沒有"強制性",
你只要表明沒空,不想去,警局也會"欣然接受"!(因為他省了一樁事)
事實上,你到警局講的話,將來案子如果進了地檢署還要再講一遍,
如果,事後你認為在警局講的話對你不利,到了地檢署也可以"當庭翻供",
說那個筆錄全部或部分不算數,這也是你的權利!
當然,可能招致的後果是檢察官對你印象不好,起訴的機率會提高!
所以,到警局作筆錄其實意義不大,也是浪費時間!
但可以去的唯一理由是,如果告訴人是無理提告,在警局第一關就查明這個事實,
案子轉回地檢署後,檢察官會直接不起訴處裡,你就不用再跑地檢署了!
所以,去與不去?請自行斟酌!
然後,案子如果進了地檢署,檢察官會召開"偵查庭",你的身分會變成"被告"或
是"證人",開庭時會發"傳票"給你,這時就不可不去了!
因為,如果傳兩次以上未到,又沒有請假,檢察官就可以"逕行拘提",
發出"拘票",這時你就變成"通緝犯"了,會得不償失!
但要注意的是,如果開庭的地檢署不是你的戶籍所在地檢署,
你也可以申請提出將全案轉移至你戶籍所在的地檢署偵辦,
這也是"刑事訴訟法"中"原告要就被告"的原則,地檢署也不得拒絕,
要長途奔波跑地檢署開庭的是"原告",不是你!
在地檢署檢察官也只是釐清相關案情,你只要據實以告就好!
不用擔心甚麼你的證明或電腦的問題!請確立一個觀念,法律是"無罪推定主義"
也就是說,你不必證明你是無罪的!而是檢察官或警察要證明你有犯罪!
兩者相差很多!所以相關的證據要它們去調查,而不需要你自己證明!
當然,對你有利的證據能夠保留,自然是有幫助的!
偵查庭結束後,檢察官會決定要不要起訴!
不起訴,全案就終結!起訴,案子才會進入地方法院,真正的法律攻防才會開始!
這時才要考慮要不要聘請律師協助!這很重要!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請不要天真的以為"正義"或"公理"一定獲勝!
或是我明明就是沒有做,不用怕.....等等!
cinnamon coffee wrote:
證據是原告自己要備齊的(只不過台灣的制度是被告要自己證明自己的清白),那麼倒底樓主是什麼身分,總不能不明不白去了,然後被人安個罪名吧?!(恕刪)

現在是因為IP是樓主的所以要去警察局說明。警察沒有做筆錄之前,根本無法確定樓主是不是嫌疑人,所以怎麼跟樓主說他在這個案裡的身分是什麼?
就像有件撞死人的車禍,監視器拍到的是你的車牌,警察當然會叫你去說明。如果你當天沒開車或是被人掛假車牌,那就沒有你的事。在還沒去警察局說明之前,警察怎麼能確定你是不是嫌疑犯?

seatree wrote:
現在是因為IP是樓主的所以要去警察局說明。警察沒有做筆錄之前,根本無法確定樓主是不是嫌疑人,所以怎麼跟樓主說他在這個案裡的身分是什麼?
就像有件撞死人的車禍,監視器拍到的是你的車牌,警察當然會叫你去說明。如果你當天沒開車或是被人掛假車牌,那就沒有你的事。在還沒去警察局說明之前,警察怎麼能確定你是不是嫌疑犯?

那麼至少有個證人轉被告的過程吧?為什麼這警察連樓主這時的身分都說不出口?
這種事,小老百姓只能自己吞了,沒騙你。
先不管你有沒有用網路犯案啦,假設你沒有。
警察也不會去預想你有沒有。
一切依證據辦理,來自於ISP,提供犯罪的位址IP。
也就是說,你沒有,你沒有,你真的沒有好了。
但證明是什麼?
檢察官在庭上也不想管你真的有沒有,
只問,XXX帳戶,電話,網路,地址是你家的嗎?
你怎麼回答?當然是,對吧。。。
那就成立,結案。因為ISP提供的證據IP是來自你家。
你講被盜用,搞不好還會被酸一句,你要做好保護工作。
你覺得你要怎麼去反駁?所以我說小老百姓都只能吞了。
真的能解套的,要嘛有律師,要嘛真的很有毅力不爽被告找真相,要嘛遇到好警察。
個人意見

說真的 , 為什麼我會說不去 , 因為證據力 , 警察也只能嚇嚇你 , 看你會不會自白說 "阿真的是我作的"

畢竟在第一線員警不太會花時間把IP及偽冒IP , 甚至什麼叫防火牆/WIFI密碼什麼的 , 聽你說一次之後再看是不是你

當然啦 , 反之要是警局都證據確著了 , 不去反而是對自己不好....

to be or not to be...........
剛剛又打去問一次 可不可以直接在戶籍地的警局做筆錄

警察開始哀哀叫說這是他們的業務 無法轉到別的警局 = ="

我跟他說要請假被扣薪 還要換好多車真的好遠好累a...

結果他整個神通廣大告訴我要搭哪班客運怎麼去...(我倒...


然後我又問了 到底是誰要去做筆錄 登記人?使用人?

他叫我要先釐清 那個時段到底是誰用的電腦就誰去...

10月多發生的事 6個鐘頭後都要2016年了 誰還記得那天發生什麼事呀= ="


接著我問 那這個案子到底牽涉到多少人? 是很多人IP都有中獎還是只有我家的IP?

然後他又不說了 = = 講到時才能說明......就醬紫 下週還是要警局見




tsaichan wrote:
我來告訴你正確的資...(恕刪)


感謝你花時間打那麼多字告知詳細流程

可惜我剛問可不可以轉到戶籍地的警局 他很為難的拜託我不要這樣做...
chiam wrote:
我跟他說要請假被扣薪 還要換好多車真的好遠好累a...
結果他整個神通廣大告訴我要搭哪班客運怎麼去...(我倒...

叫他派車來接如何

chiam wrote:
剛剛又打去問一次 ...
可惜我剛問可不可以轉到戶籍地的警局 他很為難的拜託我不要這樣做...(恕刪)


呵!呵!警察很為難的"拜託"你不要這樣做,

就是因為這是你的權利,他無法拒絕,只能用人情攻勢"拜託"!

也因為你如果要求轉移,他要填一堆表報再加聯繫另外的警局協助,

當然,警察杯杯也是很辛苦的!你如果要"體諒",也是可以的啦!

案件的詳情警方當然不方便在電話中告訴你,只有見面再談!

總之,實話實說,不知道就說不知道!不確定的就說不確定!

不需要亂掰!如果真的認為會對你不利的話,就不要說!

所有的問話,你可以回答,也可以拒絕回答!這是你的權利!

有些警察為了讓案件單純或快點結案,會有"誘導式"問案,

自己要小心!雖然進了地檢署隨時可以"翻供",但總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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