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剛剛報完了 0元因為我回鄉照顧外婆 從去年年中失業至今失業期間 健保費 國民保險還是一直在繳最近又要繳房屋稅已經山窮水盡了 鄉下地方又沒人要請30歲的魯蛇要不是要照顧家中一老一弱 我可能會跳下去吧
小弟也用自然人憑證網路申報完了....去年的無法更新,要去http://tax.nat.gov.tw/info_IRX_download.html?id=1#個人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程式IRX16.21版 更新日期:104-05-01自動安裝版[15,957,456 位元組]建議使用。下載完成後直接執行即可進行安裝小弟是W8.1,還滿順利的...最後選擇:一:繳稅取款委託書,輸入銀行帳號,(月底吧?)就會自動扣款....二:資料列印(PDF)...留存或送稅務機關(註)的,很清楚...(註)送稅務機關,就近各區,鎮,鄉公所皆可代收,當然也可寄送...PS:今年有股票交易所得....大戶們,可能要看一下說明,一般散戶們....可能不需要申報以下資料:http://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VIEW/6641.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當年度出售未上市、未上櫃且未登錄興櫃股票、新股權利證書、股款繳納憑證及表明其權利之證書者。(2)當年度出售興櫃股票、新股權利證書、股款繳納憑證及表明其 權利之證書,其數量合計在10萬股以上者。(3)初次上市、上櫃前取得之股票、新股權利證書、股款繳納憑證及表明其權利之證書,於上市、上櫃以後出售者(即IPO股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包括在內:(IPO股票之認定應採先進先出法)①屬101年12月31日以前初次上市、上櫃的股票。②屬承銷取得各該初次上市、上櫃公司股票數量在1萬股以下。2.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當年度出售股票、新股權利證書、股款繳納憑證及表明其權利之證書者。
真是不甘心可以用繳稅數額 對國家貢獻(有無服兵役) 來決定選票數嗎不然政客只會拿國家錢做業績我在任的時候建設了多少東西阿屁喇 都是花納稅人的錢蓋的我在任的時後發了老人年金我在任的...講的都好像花自己的錢一樣
其實大家不只在5月繳稅,每天都嘛在繳稅,2000CC等級汽車一天不開,每天50元就送國家,每天的花費,除了列舉可扣醫療、健保、保險、捐贈...,上班族只要超過所得0淨額,一毛錢都跑不到,買個20元的飲料,拿到一張不會中1000萬的發票,政府會收走1元,那20元如果所得級距是20%的上班族,到5月又要被扣4元,自己已經花掉19元了,還要送5元給政府,那19元被統一收走了。統一又要繳稅,算一算,直接開家政府最棒,只要有車沒開,恭喜你,燃料稅照繳。一輛進口車賣100萬,其中政府收掉40萬。收稅是天經地義,但拿去蓋蚊子館,炒地皮、放煙火、玩燈會、當政客,那就該拿清朝的尚方寶劍,斬民國的昏官。
我4月底收到國稅局的稅額試算通知書裡面還附有稅額繳款書雖然內載繳款日期是5/1~5/31可是我4/28去7-11繳兒子的5月份餐費時 , 想說也多少錢一併繳一繳竟然也是可以4/28繳稅申報 , 會不會是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