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羅麵包 wrote:甲方在先生不知情的...(恕刪) 1. 請仔細研讀當初簽的擔保契約條文,1. 請好好研讀民法第七百三十九條, 第七百四十二條,第七百四十五條, 第七百四十六條以及民法第七百四十九條2. 如果看不懂, 就去請教律師或是法扶基金會
波羅麵包 wrote:甲是當初向銀行借錢...(恕刪) 保人是乙方自己簽的要怎麼告丁?頂多能要求銀行拍賣掉甲方的車子賣掉後還差多少款項再由乙方負責老一輩的告訴我們再怎樣就是不能幫人作保因為頭洗下去 如果還不出來 那就是要保人負責了如果甲死後 房子是在甲的名下拋棄繼承卻變賣入其他親屬口袋那可能就有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