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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我請問一下買賣的問題!!!!!!!!懂法律的請進!!!!!!!!!!!!!!

卡夾打開把水銀電池換掉就好了,那是消耗品不構成退貨條件。
如果買家想換,我會換一個二手的再寄給買家.



papatetete wrote:
過了一個月,買家要告我保險套有暇疵,出了一條人命

這孩子是要賣家負責嗎?吐舌...(恕刪)
網路買賣是7天鑑賞...
過了7天表示消費者使用沒問題,是不可退的..
別理他!!

greatone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我...(恕刪)


不用理他
都過一個月了是還想退什麼?
何況七天鑑賞期不適用於個體網拍用戶

除非你當初在網頁上有留下不實的術語引人受騙才會有詐欺的可能性
不然就讓他去靠北邊走吧
台灣人,貪財怕死要面子;凡事都要爭面子,說到會死人,面子可以不要,聽到有錢賺,命都可以不要...
都什麼時代了,
模擬器隨時可以存檔,什麼遊戲都可以存檔,
永遠不用怕電池沒電紀錄消失,
想加速就加速,想減速就減速,
誰還在用卡匣來玩任天堂?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greatone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我...(恕刪)

破關了,當然退貨。
我砲故我在
首先關於詐欺的問題
基本上你不用擔心,講起來有點複雜,總之幾乎不可能成立詐欺
公平交易法跟詐欺也沒關係,看他樣子就是來凹你的

應該只剩民事部分
民法第373條規定:買賣標的物之利益及危險,自交付起,均由買受人承擔,但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除非你有跟他特別約定,掛保證之類的,只要在交給他的時候雙方確認沒問題,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之後物品如何就是他的事了

簡單一句 不用理他
為何總有人要提出一些八竿子打不著的問題?

這是論壇自動程式嗎?

想讓論壇的網友來回答,

藉此讓網友得到滿足感?

我真的不相信有人會提問這些東西!

我真的覺得這世界好假!
papatetete wrote:
都過了一個月才說有問題...誰裡它啊?
假設我在網路賣保險套,有買家買了,,
過了一個月,買家要告我保險套有暇疵,出了一條人命
這孩子是要賣家負責嗎?



呵呵呵...台灣的網路不能販賣保險套,所以你這個假設的問題不存在!

小弟,我就曾美國進口保險套在拍賣網上販賣,當時就被警告說~保險套屬醫療用品,需有醫療執照才能販售!

真是個天才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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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正題....根本不用理會對方,他要告你什麼!他隨口說說的~他要去提告,他也懶得出門啦!

沒事啦...不理他啦! 頂多,對方能提告你民事,他要告你民事,他還要先支付一筆裁判費,他只是「宵皮練」的人啦~都是宵貪的人,怎麼可能還會再拿一筆錢來提告你呢?所以,他只是嚇唬你的啦..不用擔心啦!
放心,他不會告你的啦!就算他真的告你民事,你最壞就是敗訴,台灣的民事敗訴也不會有刑事的責任...所以,隨便他啦!

greatone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我...(恕刪)

瑕疵品當然要退
他要告詐欺是他的權利,會不會有罪是法官的事
再說,他不告刑事也能告民事,你覺得你的贏面有很大嗎?
你就賭看看對方會不會為這一點小錢提告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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