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邏輯其實很矛盾例如如果樓主你被大陸的詐騙電話騙了你告對方,結果卻要你飛去大陸處理....再如果有個美國人,他認為你張貼在fb上的照片未經他同意而提告你希望是他過來台灣處理,還是你飛去美國處理?你該慶幸台灣很小如果你在中國,你看看海南島的會不會去告黑龍江的不管是哪一方要跑,都會先為車馬費昏倒如果你要不損失,就把求償一事鬧大一點車馬費、精神賠償費、請假出庭損失...前提是你有精神把案子跑完的話
加藤老鵰 wrote:我是針對要遷就原告...(恕刪) 我知道你本來想要表達的意思我也只是要提醒你現時生活的小常識法條本來就不可能人人都滿意遷就原告如果反過來下次碰到一個神經病的人沒事喜歡全省到處告人的人那可能全省的人就有的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