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動機為善,或至少是不為惡,但行為的效果卻導致他人的損失或喪命,還是會造成因果。例如戰場上殺敵的軍人,緝凶擊斃歹人的員警,貪贓的官吏,濫墾的農民,這些都會造成因果報應。果報既然無法逃避,也無法功過相抵,人能夠努力的就只能在社會規範下果結善緣,與人為善,時時警惕自省,累積福德,努力過好每一世,遇到逆境不要懷憂喪志,順境中不要得意忘形。我們無法對上前世的行為負責,卻得承受前世的果報,但我們需要對這一世的行為負責,因為這會影響來世的因果。
因果輪迴報應,佛家認為是自然的法則,六道之內無可逃避,這是根據靈魂不滅的假設。若不接受這個假設,自然就不會相信隔世的果報。
loy988821 wrote:
撇開理論上的因果例如...(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