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今刑法是採一罪一罰,也就是你以保管條逼迫民事債務的行為,首先犯了刑事誣告罪,後者於法院証詞具結時,又犯刑事偽證罪.
兩罪皆屬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重可處到十四年有期徒刑(正常是不會給到"極"刑啦,但絕對不會讓你有機會繳罰金不必關).
o-_-o wrote:
順帶一提,如果您真的以為保管條這招有用,到時告上法院,即使你瞞過了檢察官,只要到了法院,這時還會再加一條偽證罪.
現今刑法是採一罪一罰,也就是你以保管條逼迫民事債務的行為,首先犯了刑事誣告罪,後者於法院証詞具結時,又犯刑事偽證罪.
兩罪皆屬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重可處到十四年有期徒刑(正常是不會給到"極"刑啦,但絕對不會讓你有機會繳罰金不必關).
yron26 wrote:
有個偶而才聯絡的朋友,他近期打電話給我說他出了2次車禍,第1次要賠對方車子和醫藥費15萬,過了1個多月(就是大前天),又出車禍,他左臉頰包著紗布來找我,他說因為第1次車禍傷到眼睛還沒好,左眼視力只剩0.3,而這次因為不小心又車禍,要賠對方幾萬塊,我心想怎麼剛好會出2次車禍哩~~
我不是不相信對方,只是他講話講得不清不楚,含糊不清,疑點重重,最重要的是跟我講話,眼睛亂飄,我就知道他沒說實話,站在朋友的立場,我答應借他幾萬塊,可是基於保護自己的立場,且又要顧及對方的顏面,我又不能說要簽名用印,這樣真的很尷尬,我就只好用手機開啟我們對話的錄音,先聊他出事的過程,然後安慰他要好好保重身體,最後我說這多少多少錢,你再慢慢還。
這期間很奇怪,我說要匯款給他,他就不用大老遠跑來找我了(開1個小時的車),他說他沒有帳戶,這更奇怪,他是不想留證據嗎??
最後如果他不還,這錄音檔可以當作呈堂公證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