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請問朋友借錢,以信用和人格擔保,沒有雙方簽名蓋章(手印),有錄音檔可以當作證據嗎??

順帶一提,如果您真的以為保管條這招有用,到時告上法院,即使你瞞過了檢察官,只要到了法院,這時還會再加一條偽證罪.

現今刑法是採一罪一罰,也就是你以保管條逼迫民事債務的行為,首先犯了刑事誣告罪,後者於法院証詞具結時,又犯刑事偽證罪.

兩罪皆屬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重可處到十四年有期徒刑(正常是不會給到"極"刑啦,但絕對不會讓你有機會繳罰金不必關).

yron26 wrote:
有個偶而才聯絡的朋友...(恕刪)
朋友常常會因為金錢關係把多年建立的關係搞壞,
下面幾點原則給您參考:
1.懂得拒絕,該說不、自己不願意做的事情就直接拒絕,沒什麼不好意思的。
2.朋友救急不救窮,能力範圍、自己心甘情願就直接幫他,無所謂借不借的;反之,直接拒絕。
3.借錢不管是誰先把借據寫清楚,時間、金額、雙方姓名、用途、還款時間及條件一樣不能少。

無論如何,朋友之間盡量不要有金錢借貸,友誼才能長長久久。錢借出去就要有心理準備,
即使有借據,常常也要不到錢,反而會為此撕破臉。

yron26 wrote:
有個偶而才聯絡的朋友...(恕刪)


這個錢借了就要有拿不回來的心理準備喔!!

遇到這款的.......我會反過來向他借錢
There is something more than you will ever see...

o-_-o wrote:
順帶一提,如果您真的以為保管條這招有用,到時告上法院,即使你瞞過了檢察官,只要到了法院,這時還會再加一條偽證罪.
現今刑法是採一罪一罰,也就是你以保管條逼迫民事債務的行為,首先犯了刑事誣告罪,後者於法院証詞具結時,又犯刑事偽證罪.
兩罪皆屬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重可處到十四年有期徒刑(正常是不會給到"極"刑啦,但絕對不會讓你有機會繳罰金不必關).


哈,還真是長知識了
原來不管出何策略
借別人錢到頭來
還真是只能信任
一斤不知值多少的信用!
以餐飲來說,吃了會付錢的,才叫客戶.
以銀行來說,刷了卡會付錢的,才叫客戶.
以朋友來說,借了錢,連本帶利還你的,才叫朋友!

至於那些打算借錢不還的,那...叫詐騙集團吧?

o-_-o wrote:
至於那些打算借錢不還的,那...叫詐騙集團吧?


詐騙集團抓到,證據確鑿是會有罪的
借錢不還,好像沒聽過被關的
比詐騙集團可惡。
總之...別借別人錢就是了.真要借,也別指望人家會還.

如果你真的要借,而且對方是你拜把好兄弟,您不如一句話:當我是哥兒們就拿去吧!不用還了!

我保證,他會感動到痛哭流涕...
社會上再多滾一下!你就會知道以人格,信用來借錢的都是........

錢要有借出去就回不來的決心!
~~各位大爺請不吝給個積分~~
yron26 wrote:
有個偶而才聯絡的朋友...(恕刪)


說真的要借錢給人就要有拿不回來的心理準備

至少我借錢出去都是這樣的心態,我也從沒討過


yron26 wrote:
有個偶而才聯絡的朋友,他近期打電話給我說他出了2次車禍,第1次要賠對方車子和醫藥費15萬,過了1個多月(就是大前天),又出車禍,他左臉頰包著紗布來找我,他說因為第1次車禍傷到眼睛還沒好,左眼視力只剩0.3,而這次因為不小心又車禍,要賠對方幾萬塊,我心想怎麼剛好會出2次車禍哩~~

我不是不相信對方,只是他講話講得不清不楚,含糊不清,疑點重重,最重要的是跟我講話,眼睛亂飄,我就知道他沒說實話,站在朋友的立場,我答應借他幾萬塊,可是基於保護自己的立場,且又要顧及對方的顏面,我又不能說要簽名用印,這樣真的很尷尬,我就只好用手機開啟我們對話的錄音,先聊他出事的過程,然後安慰他要好好保重身體,最後我說這多少多少錢,你再慢慢還。

這期間很奇怪,我說要匯款給他,他就不用大老遠跑來找我了(開1個小時的車),他說他沒有帳戶,這更奇怪,他是不想留證據嗎??

最後如果他不還,這錄音檔可以當作呈堂公證嗎??謝謝~~


他可以用他的信用和人格做擔保,跟銀行借錢啊!!
如果連銀行都不肯借他的話,你覺得他的信用和人格值多少錢??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