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在自己的土地上停車,被開違規停車。

艾普羅 wrote:我們老家門口的地多年前,因巷道拓寬被劃為...(恕刪)


這題真的好難

網路搜尋正反結果都有

差別在不同法官引用判例不同

我也好好奇哦?

樓主可以更新後續嗎?
現在這年代不管幹啥記者帶著就對了,保證好談
有畫紅黃線?

不然警察怎麼開單的?

人民保母應該沒那麼神吧

小豬翔 wrote:
提行政訴訟啊!...(恕刪)

要先抗告,也就是提出訴願。國中公民寫得很清楚,訴願是行政訴訟的必要先行程序。

平湖客 wrote:
要先抗告,也就是提出...(恕刪)





真的喔?我沒讀國中耶 大大你好聰明
都劃為道路用地且也確實設置為道路了,就是供公共使用的道路
不管是否有辦理徵收,政府可在該道路上畫紅黃線,畫了線當然就可開單
甚至設收費停車格,收的錢還不是你的
這種地全台太多了,等徵收遙遙無期
若自己有同鄉鎮市的土地要蓋房子 可轉移容積
或賣給別人

Alex7378 wrote:
都劃為道路用地且也確實設置為道路了,就是供公共使用的道路
不管是否有辦理徵收,政府可在該道路上畫紅黃線,畫了線當然就可開單
甚至設收費停車格,收的錢還不是你的
這種地全台太多了,等徵收遙遙無期
若自己有同鄉鎮市的土地要蓋房子 可轉移容積
或賣給別人


那請問地主可以把自己的地圈起來嗎?
這不擺明著吃百姓豆腐?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