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劃為道路用地且也確實設置為道路了,就是供公共使用的道路不管是否有辦理徵收,政府可在該道路上畫紅黃線,畫了線當然就可開單甚至設收費停車格,收的錢還不是你的這種地全台太多了,等徵收遙遙無期若自己有同鄉鎮市的土地要蓋房子 可轉移容積或賣給別人
Alex7378 wrote:都劃為道路用地且也確實設置為道路了,就是供公共使用的道路不管是否有辦理徵收,政府可在該道路上畫紅黃線,畫了線當然就可開單甚至設收費停車格,收的錢還不是你的這種地全台太多了,等徵收遙遙無期若自己有同鄉鎮市的土地要蓋房子 可轉移容積或賣給別人 那請問地主可以把自己的地圈起來嗎?這不擺明著吃百姓豆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