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中也有戶籍地址再營區五十公里內可以外宿..超過的只能外散的規定..有的長官.同僚也都會建議住太遠的就遷一下戶籍..政治人物不也很多這樣的嗎..為了參選某直轄市長就辦轉移戶籍..但是他真的有住在當地嗎?...還有一些父母為了孩子的學區問題..也有人把孩子的戶籍遷到想去的學區的親戚那兒..但是孩子還是住在自己家沒搬過去親戚家啊!......那這又要怎麼說!?
鈴木服雄 wrote:alex0大...(恕刪) 非為鬥嘴,或許這是您的慣用語,在此不論這樣說好了,每個人都有多面向除非那人在所有面向都表現很差,所以我們當然可以直接檢舉問題是,如果該員只有這件事情多報,而其他部分表現很好呢(Ex.照顧同事.工作積極...等)?這就可能造成樓主之猶豫,且"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不用為此單一事件,造成該員之人格崩裂危機所以如果讓風紀單位以隱密性的方式來做處理豈不甚好另"眼紅"一詞,帶有強烈攻擊性及未有相關證據前,請勿隨便說,很傷人"討論區"本為討論,非為留言所用------------"我有我的觀點~請alex0大尊重一下喔!別人發表您認為不是您的觀點就要去反駁~這樣下去永遠鬥不完的嘴!"互相尊重很重要,請問您有尊重樓主嗎?以上
一切依法行政 不要做超過也不要不及既然戶籍不在當地 那就依法發給它除非有審核戶籍與實地居住地的機制 且審核的責任在於你一切以 萬一出事 能自保於法律責任之外 為底線 其它就不用管太多戶籍不在當地 依法就能領 不給的話 你有法律責任
alex0 wrote:非為鬥嘴,或許...(恕刪) "讓風紀單位以隱密性的方式來做處理"想必alex0大大您府上因該沒有公務人員的親戚敝人父母都是高階的公務人員~如果要像樓主的那種檢舉法絕對不可能是"隱密性的方式來做處理"除非先向自己單位的長官才有可能隱密性的方式來做處理~既然要做到這麼絕了~還要顧及"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喔?因該是怕檢舉別人被傳開了~大家會如何對樓主呢?"眼紅"一詞我可是在後面有加上?號喔!我沒有尊重樓主嗎?我都尊稱"您"有很強烈的用語嗎?唉~我在怎麼回alex0大您都有話可以說~您在怎麼說我都有話可以回!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我堅持我的意見~您要是在回我的文~我也不想跟您回了因為您一定會文~就讓您繼續吧!正義的alex0大以上
鈴木服雄 wrote:"讓風紀單位以隱...(恕刪) "眼紅"是很嚴重的指控就算加上問號,也說明您以這樣的觀念"懷疑"樓主而這正是個人而言不尊重之因重點在"在任何證據完備前,以任何攻擊性字眼去懷疑別人,實為不妥"討論就事論事即可"眼紅"與"忌妒"之解釋,個人想大家都很清楚了以上
這個和那個黨執政沒有關係啦僱主照顧員工也是天經地義的樓主很有勇氣小弟單位內也曾經發生溢領交通費補助但小弟就很佩服我們人事主任硬事把溢領的交通費補助追回其實樓主也可以以 有人溢領為由(讓大家有台階下...)要求所有人重提申請這樣我想也不會""監介"" 吧
應該祇有國立或公家機關會這樣而已。私校或私人企業應該不至於有這種情事發生,相同的狀況會出現,但是一定會有區域定點統一出發的交通車或其它較為合理的衡量給付方式。至於要坐不坐,這年頭供給大於需求,除非真的是大師級的教授,否則要找人應不會太難才是。至於大師級的教授,應該也不會用這一種太平凡交通費之類名稱來支付待遇。所以反過頭來討論,是否政府的制度應該要考慮更有效率彈性修改,否則祇要是『符合制度條文』,就是法理上的合法,應該也沒人有資格可以攻擊別人,頂多是『道德』上的認定了。當然啦,『道德的認定每一個人都不一樣』,所以意見當然也會不一。
陳小宗 wrote:樓上說的沒錯!本來就是嘛!人家也是有家庭要養,幹麻這樣去造成別人的損失!公務員現在福利已經那麼差了,跟一般的竹科新貴比起來,人家還有股票等等,我們也沒有!難道她們每個都很辛苦嗎?這些算是一些灰色地帶的小補貼也不為過~恕刪) 這麼羨慕竹科那些人你怎麼不去面試那些電子公司呢?能考得上公務人員,還怕面試不上?等你能做到像那些工程師一樣的工時再來跟我們這些死老百姓談股票吧灰色地帶小貼補,不為過????真是小漢偷拔匏,大漢偷牽牛希望你也這樣教育你的小孩然後哪天,你的小孩說,我偷爸媽的錢也不為過,誰叫你們給的零用錢這麼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