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舒雲卷 wrote:情況是這樣我一直很疑...(恕刪) 是媽媽要申請嗎??媽媽有幾個小孩??以前我認識一個人,老公一個人工作,婆婆約五六十歲,跟她二人在家作手工,家中有三個小孩,老大小二,老二小一,老三3歲,一家六口在高雄 租在非常糟糕公寓,要申請低收就被里幹事擋了,
aavicky wrote:是媽媽要申請嗎??媽...(恕刪) 是我媽媽要申請媽媽只有我一個小孩 我爸媽離婚後 她沒有再婚然後我爸也只有我一個小孩 等於以後我要一人養兩人就算只靠一個月 兩萬出頭的薪水 負擔也真的很大所以才會想 有沒有什麼方法能替我媽媽減輕負擔
以我自身經驗和您分享16-65歲的人都算是有工作能力者不管他現在有無工作有加入公會的勞保加計的基本薪資也不同另外動產也就是投資 競技 股票 營利也會有額外的限制不動產的話則是以公告現值在申請每項社會福利之前都是要先經由里幹事收件他會做初步基本資料的計算通常不會過他就會叫你不用送了因為送了也只是收到不符的公文但如果你一定要送也是可以的另外法規規定血親有上下扶養的義務哦希望樓主能努力工作與其指望領那種錢不如靠自己好好的賺一起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