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役士官兵...對軍校出身和轉服志願役的不適用...話說會這樣規定好像是因為軍方內部統計因車禍死
亡的傷亡率比軍事演習的傷亡還高(在以前有師對抗的時代...再對比現在像辦家家酒的演習那車禍傷亡
率就比演習高更多了)...所以才會衍生出這一條休假不准騎乘機車漢開車的規定...但是我服役的單位就又
不一樣...因為在營區在山區...營區外的那條小山路除了軍車和軍官幹部出去洽公的私家車外...幾乎沒有
車會通行...要休假時要打電話給計程車 他們就會到營區外等候...最近的公車站離營區要5分鐘車程...所
以我們單位幾乎人人一部機車 或是汽車(志願役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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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碰過最扯的是..士兵休假..租汽車出遊..碰上警察臨檢..他可能害怕以後回部隊休假會很難
(因為之前都有宣導不要租乘汽機車)..所以他就大腳油門一踩準備闖過去..結果高雄警察近距離在駕駛座
車門邊連開好幾槍要制止..那個士兵身上總共六個槍眼..從此我們連上休假前都要先辦檢討會..例:休週六
日..原本是週五1800時就能走..改成要留到隔天週六早上8點開完檢討會才能走
Zx s wrote:對啦!很久以前有啦!
根據高中教官所言
真的有這一條成文規定
軍人不准騎機車跟開汽車
應該說軍中有很多成文條例
但是,有的是有成文
但是是沒有人在抓這種條例的
這就是一個例子....
假單上還給你蓋個藍色大印
嚴禁現役軍人騎乘機車
連租車也不行

因為每次放假,幾乎都會有死傷(影響國軍戰力),所以那時 總長下令規定,抓到要關禁閉

我們連上就有人放返台假騎車,被"白頭翁"抓到違紀...........單子回金門~人沒送,直接理光頭寫個懲罰令了事
(難怪每次收假集合,都會先問:有沒有人違紀?舉手!.........................打算先抽單)
現在.....應該沒那麼嚴了吧


去看一下假單, 後面就有一堆規定,其中就有不能騎車開車
反正軍中作法就是這樣,沒出事就當沒看到,出事了就等著被罰而已
不過很多自願意的還不就開車騎車,所以要抓嗎? 抓了可能更麻煩
這條規定只適用在"出事" 來讓你開檢討會的理由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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