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板說的應該是屬於比較舊的宅屬性、以及讓宅被日本開始重視的單一事件吧,時至今日日本也極度重視該族群的龐大消費能力。開板分享這篇文有助於讓大家了解宅在日本的定義,但實際宅應該沒有這麼負面跟妖魔化、更遑論在日本指人宅會被砍?....有這種事嗎?若是單一個案也被引用不就跟「宮崎事件」相同了。另外很多人總說大家曲解了宅的真正涵義,我不覺得有什麼不對;實際上在台灣宅男的定義已經不若日本的解釋。
濫用與嘲諷與羞辱自己不熟悉不認識不懂的東西, 本來就是一個主流社會常做的事情.吳宗憲講 "宅" 這件事情跟之前黑澀會妹妹演連續劇嘲笑化妝的棒棒堂男孩說是 "演霹靂布袋戲的來的" 是一樣的道理. 一樣的沒禮貌.不僅僅是台灣這個社會這樣, 這個標準放諸四海皆準. 例子太多我就不舉的, 左右看一看就會看得到.可悲的是, 在主流社會 "污名化" + "消費" 這些東西之後, 往往從這些東西上面學到新的東西來提升自己, 提供自己進化的原動力, 但是他們卻不承認, 這種駝鳥心態, 老大心態, 還真是可悲到極點.
我覺得沒必要做什麼正名語言會因時因地產生不同解讀例如日文"勉強"是努力的意思,但以中文解讀是"為難"日文"浮氣"是外遇,"馬鹿"是笨蛋等等...太多例子了"宅"在日本是指動漫愛好者到了台灣除了形容動漫愛好者外還可依字意(宅字為房子,這點大家沒意見吧?)衍生用來形容愛呆在家不愛出門的人,這類人不一定喜歡動漫,但絕大部分不善人際,於是又衍生來形容失業,不擅溝通,沒女友,愛好3C產品等等諸如此類的人這種依字意而進化的解釋法我覺得再合理不過至於是否被媒體亂用那就是另一回事兒了
有很多人濫用這個辭還是不承認或許不承認錯才是最可恥的鴕鳥心態Rhisiart wrote:濫用與嘲諷與羞辱自己不熟悉不認識不懂的東西, 本來就是一個主流社會常做的事情. "不認同"濫用別國不熟悉的辭是主流社在做的事反而是下層社會才在做的事就如同在美國的黑人他們某些英文文法亂用而美國人也試圖矯正,但到最後他們仍說那是他們的語言一樣但英文文法是跟誰學來的?學不精卻說是自己的文化結果想往上層爬的人到最後還不是得矯正回來?OTAKU的定義不會因台灣而改變,到日本還不是得改回來?裸浴裸湯本來就是很正常的事日本美國陽明山的溫泉會館都有,媒體怎麼不去說他們搞Gay?自己帶攝影機進去的人才是心裡有病的吧?這種污名化也是主流?國外的網咖是用來處理作業及其他事情的台灣則是把所有的作業軟體都砍了好有空間來玩遊戲日本做事嚴謹的精神不傳入,金援救濟的精神到是學了不少查資料不太會查,作報告做不出來,改槍網路視交卻嚇嚇叫媒體不用功把Cracker稱Hacker,把草苺族從五年級移到七年級而我們的國寶級人物卻寧願當Cracker也不願當Hacker這種例子在台灣不勝梅舉,難道說這也是主流社會應該做的事?
realism wrote:難道說這也是主流社會應該做的事? 可以請教一下, 主流社會做了哪些 "應該做的事" ?你舉的例子中這些事情或許都不是主流社會 "應該" 做的事情, 可悲的是, 這些事情卻是主流社會在做的事情.現今的社會科學論述裡面有很多在檢討主流社會對非主流社會的排斥, 剝削, 凌辱, 污名化...... 網路上隨便找一找就有. 或許多一些哲學概念能夠幫助你對社會現象了解多一點.社會可大可小, 但是絕對不是看一個個體得所作所為就可以去反映整個社會. 可以看個體間的互動, 個體與社會間的互動, 社會與社會間的互動來去了解一個社會. 你舉的例子有些不恰當.
我只能說...越宅的人越討厭別人說它宅...反彈越大只會越顯得宅...那天瞄到新聞 看到那些人去中視遞陳情書正名化??要幹嘛??改變的了「宅」後面的意義嗎?人家不說你宅你就不宅了嗎?又不是沒宅過以前女同學見了面問我以前是不是宅男我也笑笑的回 對啊 以前真的滿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