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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已刪除

laettner wrote:
放長線釣大魚...
這年頭要詐騙也得要有耐心才行...
(恕刪)

是這年頭詐騙的野心真大,有錢的先處理,沒錢的先佈局。
hsuan hsuan.lin wrote:
投資了18.6W每月利潤是1W
每天早上9點~下午3點的股市紀錄,薪資是4W8(恕刪)

hsuan hsuan.lin wrote:
各位版友好,小妹是新...(恕刪)


所有會被詐騙的,99%都是貪,他們也利用人性貪念,才能引人上鉤。

你算貪念少的了,但還是不幸被騙,學個經驗吧!(還好不是遇到會砍人的)

網路是虛的,大家已經講很多次了,透過文字講些安安你好再加個笑臉,就算過了3年,虛的還是虛的,不會因此變實的,網友只能當哈拉用,認真妳就輸了。

他既然有前科又被通緝,也不怕你找了,爛命一條,他名下無財產,妳找到他也要不回來,頂多就是讓他判刑被關,而妳拿到債權憑證。


hsuan hsuan.lin wrote:
各位版友好,小妹是新...(恕刪)


一臉痞樣

希望趕快將他繩之於法
每次看到這種高報酬的好康


我都會想,真的那麼好~~


他自己房子財產都押下去借錢來投資不就好了?賺的拿來繳利息都還有剩


何必還要對外借錢、還要付那麼多趴的報酬給外人賺?
hsuan hsuan.lin wrote:
各位版友好,小妹是新手最近才加入01,我是個平凡的上班族,月入兩萬多,以前不知道存錢的重要又住外面,所以身上的錢總是夠自己生活開銷加上買東西犒賞自己不成問題,還不至於讓自己口袋空空或是跟別人借錢。

三年前在網路認識這位嫌犯,也有見過面,起初我們都是維持普通朋友關係,偶爾電話聊聊,那時只知他滿常到國外出差,認識段時間後嫌犯就自稱他其實是某電器公司小開,所以才會常出差(到底有沒有出差我不知道),之後有一次他讓我幫他轉帳,說是要匯款給廠商,每次都是三.四萬左右,他懶得跑銀行,因為一天網路轉帳限額是三萬,所以要我幫他轉帳剩下的餘額,嫌犯也都會在隔幾天就還給我包括手續費,有1.2次是拿現金給我並準備一份禮物(香水保養品之類)說是出差時順便在免稅店買,為了感謝我常幫他轉帳,雖然我都是拒絕,但他堅持一定要收下,甚至禮物放著人就走了,就這樣讓我相信他是個守信的人,當下我也只覺得有錢人都這樣花錢的嗎。

去年10月嫌犯開始找我投資(這時我們已認識約兩年),說是他自己私下跟廠商接單生產,賺取電器買賣差價,因為每個月5.6萬薪水不夠他花,我心想以他的花錢方式不夠花也很正常,我也說我身上沒什麼錢,他便要我去跟銀行貸款,手續費他願意支付,沒想到卻是噩夢開始,我投資了18.6W每月利潤是1W,從去年12月開始給付到今年4月,雖有時會拖延3.5天但都有給齊。

嫌犯知道我有男友,感情的事幾乎都是嫌犯自己問我,很少是我自己提起,起初都會挑我跟男友相處的問題,嫌犯就說我跟男友不適合沒辦法長久這樣的話,但我都是聽聽而已,不知何時嫌犯便開始鼓勵說要多溝通多相處,畢竟以後是要在一起一輩子等之類的話。今年四月嫌犯可能把腦筋動到我男友身上(嫌犯知道我男友知道我投資的事),說想再投資一筆訂單,要我問朋友有沒有願意一起投資,於是我跟男友共投資20W,利潤也是如期支付了兩個月(投資的事情都是有寫投資合約)。

到了六月時,嫌犯就說他自己女友有在幫他大姐做事(嫌犯大姊是公司管理者),算是私下聘請的員工,工作內容是每天早上9點~下午3點的股市紀錄,並傳了幾張紀錄內容給我了解,薪資是4W8,說還要再找一個員工所以詢問我,並說大姊有認識證券交易所朋友,這工作要繳交保證金50W(交給證券所)做滿一年可拿回(薪資會這麼多是因為他們有在股票買賣會賺也會賠,但我可以不用承擔風險只要幫裡面做點事情薪水至少固定不多不少。交保證金的原因是,我不能有證券戶頭不能私下買賣,如果被發現就是從保證金裡面扣,說得天花亂墜...)但是聽到工作要交保證金,先不論真假還是會怕,嫌犯就說他也知道我沒什麼錢,就又提出一個方法,說他願意幫我出這50W畢竟錢一年後還是可拿回,他要把自己投資的錢退50W下來,廠商會開支票給他(支票日期是一個月後才能兌換),讓我跟男友商討先拿50W跟他換支票(因為大姊急著找人選所以無法等他支票錢兌現在幫我墊)就這樣我們又掉入嫌犯設下的圈套,想說保證金也不是我們繳,嫌犯利用我對他的信任,拿了50W支票並且又寫一張本票讓我們放心(支票我有打去銀行照會說是正常)。

嫌犯從拿了50W後,之前投資的利潤就再也沒給過,兩筆投資都是支付到六月份,在支票還沒兌換時,嫌犯又爆發出被他女友捲款200W回去大陸(女友是大陸人),後來支票跳票了,嫌犯就藉故一直拖延並說要去大陸找他女友拿回錢,他大姊也承諾會幫嫌犯還款並且裝的跟真的一樣,一直責備她弟(嫌犯)被捲款等...,結果大姊承諾還錢也是一直開芭樂票一直拖延,直到前幾個禮拜嫌犯從大陸打電話給我(是不是真的在大陸我不知道,號碼是大陸)說拿到錢了讓我在等個幾天,我實在沒耐心因為之前也是說要還結果也沒有,我就說在8/18我的帳戶沒看到錢就直接走法律解決,從那天起嫌犯就...消...失...了!!!

隔天我立刻到台中地方法院申請支付命令(本以為是單純民是借貸關係),後來聯絡到嫌犯所稱的大陸女友,發現我們認識的雖同一人但是名字卻不一樣,也沒有什麼捲款的事,我才驚覺嫌犯是打從一開始就想詐騙,當下立刻到派出所報案,查出身分證上的名字與地址都是假的,而且是通緝犯,員警一開始還叫我先申請支付命令走民事途徑解決,都知道嫌犯資料是假的了,叫我寄支付命令是要寄給鬼嗎?即便那個地址有人住,不認識的人會簽收嗎?折騰了一番我也堅持提告詐欺,員警終於讓我做筆錄了,做完筆錄也沒給我三聯單,我隔天又去派出所索取,值班員警說現在什麼年代了,開不開三聯單沒關係,又說會先通知嫌犯到案說明釐清之後再開,我真想罵髒話(通緝犯你認為他會到案說明嗎?難道要自投羅網),之後說幫我做筆錄的員警剛好休假,休了三四天,要我四天後在過去,我也懶得跟員警爭執,於於是出了派出所立刻撥到督察申訴並詢問這樣流程是對嗎?沒多久派出所就打電話要我去拿三聯單。

平時一直提醒自己防範詐騙集團,沒想到防不勝防,對方居然是跟你混熟了兩年才下手,這段時間一直在布局,謊話連篇,到現在還是很無法相信通緝犯就離我這麼近。其實一開始並不想搞什麼投資,而且又是必須跟銀行貸款之下,後來會投資是因對嫌犯的信任與嫌犯一再的洗腦,要我為以後著想,總是要結婚總不可能一直在外租房等,再三考慮才認同這項投資,之後我們也從沒提過要增額投資,覺得有賺就好可有可無,萬萬沒想到嫌犯再次利用我對他信任,拿了空頭資票換取現金。這些錢原是要用在房子的頭期款,現在全部化為烏有,背負著這樣的心情又要從新找工作,又是負債,真的只能怪自己太笨太傻。

----------

謝謝各位看完冗長的文章,希望各位網友能幫忙提供線索找出這個爛人,也希望不要有更多受害者,更希望警察辦案能夠更積極!!!

此人潘奕勳,本名潘俊宇,71年次,身高約170體重約60




居然還是累犯耶!


護貝先⋯

...(恕刪)

hsuan hsuan.lin wrote:
各位版友好,小妹是新...(恕刪)


算有下本的詐騙
winner winner chicken dinner
1010611 wrote:
他在2007年就詐騙...(恕刪)


2011年10月04日 新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11004/33713309/

有前例未悔改


法院查出,潘男本名潘奕勳,二○○七年間就曾向另名張姓女子詐騙四十六萬餘元,遭判刑一年四月但緩刑二年,潘男犯後改名潘俊宇再與廖女交往,並向廖姓母女詐財償還張女和解金,根本不知悔悟,因此依詐欺取財、強制等罪合併判他一年徒刑,且不給他緩刑機會。


【許淑惠╱台中報導】男子潘俊宇佯稱是捷寶光電公司小開,
與廖姓女子交往,廖姓母女誤以為交到金龜婿,豈料潘男陸續以發生訴訟糾紛需和解金、
被錢莊逼債自戴手銬演出苦肉計等方式,向兩人詐得一千零八十七萬元,
台中地院以一罪一罰依九次詐欺取財罪、一次強制罪,
判潘男一年徒刑,得易科罰金三十六萬元。

-----------------------------------------------

開庭時,潘男(二十八歲)認罪並表示歉意強調會還款,
廖姓母女還代他向法官求情,強調雙方已和解,
潘男陸續清償二百三十四萬元,其餘會分期償還,
擔心潘男若入獄無法履約,希望法官給潘男自新機會。

------------------------------------------------


民國71年次1982年生,
第一次犯案26歲緩刑兩年,乖了兩年後繼續犯案。
第二次犯案28歲,詐得一千零八十七萬元,判一年徒刑,得易科罰金三十六萬元。
第三次犯案31歲,看年底有沒機會抓得到。這次應該會判更重。


判刑一年,易科罰金三十六萬元。看起來是繳錢免坐牢。

這種詐欺慣犯的還錢方法應該就是再去騙別人的錢來還吧?
詐1087萬,還234萬,被判刑一年,得易科罰金36萬。
最好這樣會讓他改過自新。

2013年就又開始犯案,這次抓到應該直接關進去了吧?





2006-10-28

檢警調查,死者屍身是由嫌犯孔維義、潘俊宇2人開車從桃園載到花蓮縣找徐嘉宏處理,並由孔、徐2人將屍體帶往新城鄉海邊埋屍,因土質硬,嫌犯等人挖了30公分深後放棄。最後只好將屍體棄置在雜木林中,以剪刀將屍體衣物剪碎裝入塑膠袋,將裸屍棄置小山坡。

目前除蘇嫌與小胖在逃,帶路棄屍的徐嘉宏以3萬元交保外,孔維義、潘俊宇及協助蘇嫌潛逃中國的另4嫌都已收押,依殺人、棄屍等罪嫌偵辦。



這個應該也是他 好像有幫派身份 竹聯幫信堂

1010611 wrote:
2006-10-28
檢警調查,死者屍身是由嫌犯孔維義、潘俊宇2人開車從桃園載到花蓮縣找徐嘉宏處理,並由孔、徐2人將屍體帶往新城鄉海邊埋屍,因土質硬,嫌犯等人挖了30公分深後放棄。最後只好將屍體棄置在雜木林中,以剪刀將屍體衣物剪碎裝入塑膠袋,將裸屍棄置小山坡。
目前除蘇嫌與小胖在逃,帶路棄屍的徐嘉宏以3萬元交保外,孔維義、潘俊宇及協助蘇嫌潛逃中國的另4嫌都已收押,依殺人、棄屍等罪嫌偵辦。
這個應該也是他 好像有幫派身份 竹聯幫信堂


應該不是同人,只是同名同姓,下面的新聞連結有照片。
http://magazine.sina.com/bg/chinatimesweekly/1498/2006-11-07/ba23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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