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zup wrote:房租建議可以一次收12個月份, 只要期限前3個月不繳(不需約), 強制搬出.錢總是先入袋為安摟. 請問您遇到的這位這麼好的房客可以介紹一下嗎?想問他還需不需要租其他的房子~我還沒遇過願意一次付一年租金的房客~
Alfa20070128 wrote:靠省喫儉用應該是沒辦...(恕刪) 我們不是軍公教人員,當初靠著爺爺賣電池(淡水河當時很清澈,很多人電魚拿去賣)、家庭理髮廳(奶奶跟媽媽一起顧的)、爸爸合夥開紡織廠(最大財力來源,後來我念小學時,市場萎縮就收掉了)標準搶錢一族,我明年也準備離職創業去,畢竟吃人頭路不可能賺錢,頂多吃不飽但也餓不死。
樓主一族現在的生活看來不錯,所以這也可能是房客敢於吃定樓主的部份理由(赤腳的不怕穿鞋的,唉),收租之餘,記得留一點後路,或者說保護自己的事情要做好。還有,個人覺得有幾棟房子、身家財產來源的事情,可以不用交代得那麼清楚。理由同上: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