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ter Passcode wrote:您以為加減很簡單嗎?...(恕刪) 加法很簡單!90 x 3住宿費 + 10 x 3退錢 = 30020塊是當作住宿住宿費付給服務生了!已經算在 90x3 裡面!靠邊走 wrote:還給人家吧!這樣不大...(恕刪) 人家的夜渡資還差10塊,給他借用一下啦!
Enter Passcode wrote:您以為加減很簡單嗎?...(恕刪) 我的邏輯告訴我: 根本不能跟一開頭的300來做比對對消費者而言住宿費是 $270 (90*3)其實住宿費只要250, 但服務生自賺20就這麼簡單為何要跟300比呢?
Enter Passcode wrote:您以為加減很簡單嗎?三個人去投宿服務生說要300元每個人就各出了100元,湊成300元後來老闆說今天特價只要250元於是老闆叫服務生把退的50元拿去還給他們服務生想說自己也很辛苦於是暗藏20元起來,然後就把剩下的30元還給他們那三個人每人拿回10元 100-10=90 表示每個人只出了90元投宿90元×3人=270元+服務生的20元=290元請問...那剩下的10元呢????...(恕刪) 每個出90,共270,工讀生拿20去,剩250付租金...有問題嗎怎麼會用270在加20呢...數學很差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