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iff020202 wrote:
一般公司的勞健保是不...(恕刪)
幾個重點
1.保勞健保是公司絕對必要的行為和義務,絕對不會因為未扣款而不算數
2.從訊息明顯看的出來公司自知理虧,怕了
3.關於公司提及的承攬契約那只是公司規避勞基法的一個做法,但即便有簽,應該也是不會成立的
承攬契約可參考(http://www.cheers.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23894&page=1)
你是佔上風的
cliff020202 wrote:
一般公司的勞健保是不是公司和員工雙方各付一部分 ,如果做了2個月離職後發現公司沒有保勞健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