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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打一個!


reckneos wrote:
尼歐幫你轉去PTT給鄉民瞧瞧
可否?


可以,勞駕了。
那些長久以來享有諸多權利的人,忘了這是由許多人犧牲奉獻換來的。

dw wrote:
這是有甚麼深仇大恨啊...(恕刪)


沒有讚可以按,就+5吧!
您真好樣的!表率!!
Sub-1 .oO .oO share the Diving pleasure
dw wrote:

影片是我錄的,警員到場時,只有我當場


小弟我剛起床,登入向大大您說聲讚!
謝謝您,讓正義得以伸張。

dw wrote:
影片是我錄的,警員到...(恕刪)



希望社會上能多一些像樓主一樣熱心的人
老實說,看起來這些壞人的拳頭打人都不會痛………躺在地上挨腳才危險。所以這又是排班糾紛嗎?樓主的正義感值得鼓勵!!
給樓主100個讚+
讀書跟做人是二件事啦,我也會路見不平,拿土來填喔!
至少給社會一個希望,而不是絕望!
也祝福樓主家人平安健康!
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讓加害人能清楚的瞭解到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及對受害人造成的傷害並加以徹底的悔悟

很可惜的是現行的法匠太多

對這種人不會給予應有的懲罰的

大多是罰錢給國庫了事

更有勢力一點的在事前就會多去找這位受害人"談談"的



不過還是要給樓主一個大大的讚
社會有你這種人,
我們會變得更好,
也謝謝你見義勇為。
恐嚇、傷害、妨礙自由、毀損

隨便告都賺
我對這種糾紛有個疑問


假使說被這四人包圍,他們已經近身靠近了

危險有可能一觸即發

如果先攻擊這四人,是否有罪!?

因為就算他們沒先出手,但這樣圍堵與叫囂已經是一種威脅了

還是說先打人的就不對!?


另外被打途中,為了自我保護而反擊,把對方打成重傷

這也有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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