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賣家mail給我執意若我不改為正評就要告我他說法官是看評價內容與我們來往的mail內容做評判還要我別浪費司法資源及時間並且再次重申要找律師告我請問若法官是以mail做評斷一開始對方mail給我,說為規避交易手續費,如果我要的話要我去低價賣場下標並匯款,還跟我說只剩最後一組我在mail裡頭有說我確認要對方也並沒說沒貨這樣是否可視為交易成立呢??
tiny530 wrote:我將負評改為普評內容...(恕刪) 除非你是罵他 你這豬頭 王八蛋 甘霖老木之纇的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才構成誹謗罪住宿券與交易內容不符~所以買家合理的評論範圍 根本構不成毀謗他現在看到你改了 所以吃定妳了 軟土深掘同意樓上說的~~你把往來紀錄存好檔案~ 回他四個大字:歡迎來告!他要告你 也得自己先提出證明出來他提出的證明 也只能顯示出交易商品與拍賣內容不符你沒告她詐欺 就不錯了他還會呆呆的自己送上門來讓你告嗎?
因為我現在請育嬰假在家帶寶寶如果要帶寶寶上法院真的有困難不然我才不怕而且對方寫說法官是以mail內容評斷我覺得這可能不是第一次了我只想以後的人注意賣家有這種手法假定說對方真的找了律師也寄了存證信函給我我要怎麼處理可以不理睬嗎??
tiny530 wrote:小妹在網拍買了一項商...(恕刪) 告的成功您在告訴我 我有幾個很想告的人 紅字就是錯誤的開始您標最低價 結果匯款給他 原本的價位價差多少您自己知道事後寄兩張非您要的住宿券 你也只能把資料收集起來 說他詐欺吧既然你說您的回文並無攻擊謾罵的字眼在 請歡迎他提告 如果他不提告換您收集資料 去檢舉他吧問與答或是 他私訊的紀錄 可以證明您跟他談的是 您要的住宿券 而他寄給您的並不是您要的然後先跟 YAHOO 舉發賣家 再提醒對方資料已收集完畢 請履約或是退款要做生意 還要在那邊躲躲藏藏規避手續費 這種生意也做不大的
lyre1710 wrote:提告 不代表一定會 ...(恕刪) 說真的我不差那幾百一千的可是對方的手法我真的覺得很不對不管一開始是蓄意或是不小心但是弄錯了就要道歉不正面回覆問題一直在那裡轉圈給了負評又威脅要報警提告我幫他改成普評並留言要往後的人留意交易內容他也還是要提告也不敢直接在評價裡頭跟我正面交鋒只是mail給我還說法官會以mail內容及評價內容判斷還問我有沒有line要傳之前亂給他評價的人的下場給我看這表示他有很多相同的經驗嗎??btw,我還是想知道如果對方真的寄了存證信函我該如何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