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baby1114 wrote:
另請教一下,開庭時,我要怎麼回答會比較好?
因收到傳票到開庭只有一個星期的時間,找法律扶助律師應該會來不及
基本上就據實回答,偵查庭其實就是問事情緣由而已,
我個人建議您,您可以先把新聞擷取彩色列印下來,
印了幾份供法官參考,並表明僅是新聞的內容轉貼。
個人只是依據新聞內容作轉載而已,
如有任何新聞內容不實的情況,
建議對方可直接向該電視台提出告訴。
至於免錢義務律師來得及申請就申請看看,
來不及其實偵查庭陳述雙方意見,應該沒律師也還好,
而且若誠如您所言,對方一次控告多名被告,
那應該每位被告的論述點,也會被法官當作衡量的依據。
花開堪折直須折,莫待無花空折枝 wrote:
如果轉貼新聞被告妨害名譽,而最後妨害名譽也成立,那ptt 早就被告一堆了
真的,那可能連01的新聞與時事版都得立即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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