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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房子前的填土問題

無論如何,我建議樓主還是去找個建築師吧。
不然你的新家就是違建了。
4分地=1200坪=4000平方公尺,
但是如果是純農地, 蓋房子目前只能蓋1/10,
所以可以考量看看有沒有全填的必要
其實這個問題我媽媽朋友當初也有相同問題...
最初用買的...花了幾十萬..在我们建議下...去找附近有在施工馬路
等等的工程..請它们將較清潔部份土方倒在你们那...最好有圍牆(簡易型)
注意..要自己多去巡....
不然最後它们會認為你不在意....就好康到相報..
倒一堆事業廢棄物等等....
去鄉鎮公所建設課尋問....最近或再來有相關工程的不要土方..
你可供場地回填....
事業廢棄物事後你還要花錢請人載走....有誰想住廢棄物上....
用圍牆圍住平常門鎖好....慢慢找..慢慢累積...很快就能省下那些錢的...
記住當司機幫你載來清潔土方(事前要和他们說好)不要忘了送他们喜歡的煙或是飲料...
等等當謝禮(每一趟)要事先先談妥一車土方你要送他什们牌子的煙或飲料...

記住找距離你们較近的施工地點...這樣他们才會接受...

我们之前是一車土送他一瓶大汽水..幾包煙...
一車約1百多左右的報籌....
.....
我記得填土土方式要看土源距離,記得以前差不多一方1M3大約170元,土源+運費,不過土源只佔不到15%,所以要看看土源是哪裡(非廢棄物),廢棄物填土需不需要申請忘記了....
謝謝各位的意見

看來填土是一定要做的

接下來只能看看我爸媽的決定了
4 分地 = 1,173 坪. (一甲 = 10 分 = 2,934 坪)

反向思考:

1. 不要填土, 反而是挖下去, 弄個地下室. 你不會蓋 1 千多坪的房子吧, 把挖出來的土填在四週就行了.
2. 靠馬路的前半部挖下去, 把前半部弄個地下室, 挖出來的土用來填後半部.
需要花这么多钱填土?
有没有考虑做个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就不需填土了。
既然是農舍,挖個生態池如何,

既可以解決土方問題,順便造景~
hotstone100 wrote:
需要花这...(恕刪)

這位網友的建議可供參考,目前我正在蓋的房子,就是如此,土地比路面低,故有做地下室,其實現在北部的大樓都有

挖地下室耶! 這是常態啦!!! 可當停車空間.

另外請考慮你們家的土地是不是屬區域計畫法中的<農地-農牧用地>,違反區域計畫法編定使用的農地,

鄉鎮市公所或縣政府會取締處罰,且稅捐處會改課地價稅.

再其次,你處的縣市是??? 在桃園縣,土地收容廢土方或挖土方均應向縣政府申報,否則仍會受罰,且會課徵土石方

臨時稅,先問清楚...再做決定...不然違反相關法令,被處罰是很不值得.......
Berry5 wrote:
既然是農舍,挖個生態...(恕刪)


再次提醒:如果你們家的土地是農牧用地<一般農牧用地>,而非水利用地<或溜'池>,請勿自行挖水池,

若自行開挖水塘,經鄉鎮公所查報或縣政府查獲,會請你們於歸定期限內恢復原狀,即為將水塘填平,也是違反區域

計劃法的,都會被處罰...請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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