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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電視通知函

AKIRA1022 wrote:
我家的有線電視都是正常繳費,多牽的線也都有付錢
但是樓主他家的狀況似乎不是這樣。

chiahsin wrote:
請問業者是怎麼查到的啊?
像我家是暗管,查的到嗎?
也很好奇怎麼進行檢查。
不過知道台北海洋館樓上那些獨套的房子是暗管線,朋友偷接曾被查到過。

linmengching wrote:
http://www.cca.gov.tw/law/html/5-9.html
有線電視法施行細則 合計總共41條
最後一條是 第四十一條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沒有你文章的那一條規定

好奇怪,怎麼會這樣?全國法規資料庫

感覺如果再繼續參予這個討論串,我會被當作第四台的工作人員
前幾天也再門口收到一張一模一樣的通知,很不巧我都收看衛星電視,從來不看
第四台,因此我打電話到第四台告訴他們以後我再收到這張通知,我要告他們恐嚇
取財,第四台的人員一直道歉並想知道我的住址,我當然不說,只告訴區域,所以他們
應該會收斂些,這些獨佔企業以為每家都非裝第四台不可,應該給點教訓,若下次有
人沒裝而收到此類通知請收好,因為上面有序號&簽名,千萬不要客氣,如果提告一定能
成功.
樓主現在的區域是在板橋市

另, 在這張單子確實有簽名及手機電話, 而且單子是留在我的3樓門○,我在想他是怎麼上來的呢?

當晚馬上打給這位留單子的先生,他說, 他們有一組人馬是拿著感應器在樓下做偵測,(無須上樓) 發現3樓有第四台的訊號, 所以留下單子。
我因為家中有牽電腦的Cable線, (但是沒有電視訊號), 而電視是拉我樓上親戚的線。

在這樣的情況下, 他說他會再要求這一組人再來做一次偵測,

請問這是什麼情形呢? 我拉樓上親戚的線是違法的嗎?
話說現在的第四台業著真的是有點ooxx!!!



Ted
有線電視是認地址
不認所謂樓上樓下,左右隔壁這些親朋好友
除非是自用兩層樓打通或是左右2戶打通這種特例
否則都算是私接

2012年怎麼那麼久...
成家就要先敗家..


樓主現在的區域是在板橋市

另, 在這張單子確實有簽名及手機電話, 而且單子是留在我的3樓門○,我在想他是怎麼上來的呢?

當晚馬上打給這位留單子的先生,他說, 他們有一組人馬是拿著感應器在樓下做偵測,(無須上樓) 發現3樓有第四台的訊號, 所以留下單子。
我因為家中有牽電腦的Cable線, (但是沒有電視訊號), 而電視是拉我樓上親戚的線。
^^^^^^^^^^^^^^^^^^^^^^^^^^^^^^^^^^^^^^^^^^^^^
這是啥感應器啊, 同軸電纜的漏電磁是民生纜線中算很低的~
就算用RF Spectrum也根本抓不到啥, 跟環境雜訊是分不出來的吧~
直覺想法是第四台虎爛你的~

如果真的訊號強到連在樓下的都收的到~市面上一定會有種東西可以直接收隔壁第四台訊號的無線接收器~
還有大家可以準備去找第四台抗議電磁波有礙人體健康~

那個說法八成是唬爛你的~
MO也接過這種通知單..
只是..MO不會打通知單留下的電話..
而是直接打該公司的客服電話..(網路及104都查得到..)

先問清楚,該公司如何查知本人偷接訊號..
原來,是工程人員目視有cable線經由外牆拉至後面房間,
故此判定,本人偷接..
(是這樣子判定啊....)

再來,語氣堅定.強硬..
沒有證據,怎麼可以寄通知單來,
是指我們是小偷嗎?如果我們沒有偷接呢?
貴公司是否願意登報道歉..等等..
並告知客服人員,請將通話錄音起來,
往後如有再接到這種通知單,將直接提告..

最後,請他們將附掛在我家牆上的cable移走..
因為,我們不許他們借用..

目前也過了一年多了..

如何能理直氣壯呢?
因為,該地址真的沒看第四台,
早已改成數位電視了..
所以不怕查..

天漸黑 心不想睡 點點星光 靜靜躺在黑夜 你曾說 在你心中 我是你唯一的夢 夢開始飛翔 在每一個晚上 心也會靜靜停在想你的地方 夢開始飛翔 飛翔在你如夢的晚上
這個月的財訊雜誌 有篇文章剛好寫到第四臺的亂象

我不曉得 01上有沒有業界的網友可以幫大家解釋一下


1.全台灣有一半以上的地方 只有一家有線電視業者 (也就是獨佔事業)

2.全台灣的有線電視業者 有一半是外資

3.費用的不透明化



現在 我住的地方 不幸就只有一家

每次有問題 打電話去都愛理不理的

有時候真的氣到不行 卻又無可奈何..
偷吃東西嘴巴要擦乾淨

要嘛就cable藏好一點,不要在陽台外大落落的給第4台工作人員抓包
既然被抓,只好乖乖繳錢
不然就先繳幾個月度度風頭,然後再偷接

finley1121 wrote:
這個月的財訊雜誌 有篇文章剛好寫到第四臺的亂象

我不曉得 01上有沒有業界的網友可以幫大家解釋一下


1.全台灣有一半以上的地方 只有一家有線電視業者 (也就是獨佔事業)

恕刪...


這是因為之前有線電視法修法的結果, 規定一個地區 "最多" 只能有兩家

說是為了避免惡性競爭, 但實際上卻造成壟斷, 因為所謂兩家事實上都是同一家

而上次不曉得哪個單位還是民代的說法是, 只要兩家分別登記, 也不在同一個地方, 就不能算同一家
我家也在板橋市.不幸就那麼一家第4台.我也在上個月收到一張一樣的單子.不過因為只有我媽在家.我媽不讓他進去查線.後來經過我的瞭解.(他有留一張區主任的名片).
第4台會委外請一些工讀生利用訂戶住址進行查線工作.分區進行查察.就他們的認知現在人都裝第4台嘞.所以沒裝的很可疑...要查.
工讀生都是用目視的查線.別聽他唬爛.並沒有用甚麼儀器查.不過他也會耍別招.包括在你家門外偷聽電視的聲音.或許也會要求進入查線(不過你可以拒絕).不過你若偷牽的外線有外露他們是有拍照存證的喔.(我爸有親眼看到)
然後就會塞一張紅色的通知單給你.要你2日內主動聯絡他們.有2條路走.
1.重現在起開始申請安裝.
2.追朔期2年內的費用.*有線廣播電視法第74條的規定*
***根據我查嘞一些資料發現.因為這條法規並沒有很清楚的規定一些細則.所以一般進行訴訟時通常以一戶(就是一個門牌)為一申請戶.一戶中若是同屋內加裝時.並不維法.(因屋內為私人區域加上舉證困難).不過訊號若不清楚.業者只負責一台的維護
若是不同戶但為樓上樓下(加蓋屋).不是拿來當營利用(租賃屋)也不違法.其於通通視為未經同意.截取或接收系統撥放之內容.
我想如果確實是偷接的話.又沒那個閒工夫跟業者告的話.(目前條例規定為灰色地帶).要不就先申請再停掉.要不就先拆線一陣子靜觀其變.(畢竟違規的是我們).
不然就試試我用的方式.(目前以獲得解決).詳情PM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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