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關於鄰居半夜的惡意噪音


路西法0930 wrote:
台灣是個講証據的地方...(恕刪)


真的...一整個氣到睡不著 只好慢慢收集證據


三貓之僕 wrote:
借一台分貝計放窗邊
...(恕刪)


我用手機錄影放窗邊 她看到後非但不停止還故意跟著歌曲打拍子

警察第一次到場時也死不開門...真是快七校阿


lancer小地鼠 wrote:
對方理由是 因為我們另一邊的新鄰居半夜打擾到他 所以他要報仇 我只能說算我倒楣...


那就聯合另一邊的
大家一起玩交響樂
結果今天環保局稽查人員打電話來翻盤....

他說用收聽的廣播電台這種不屬於他們環保局列管

只歸警察局的社會安寧維護法......

lancer小地鼠 wrote:
結果今天環保局稽查人員打電話來翻盤....

他說用收聽的廣播電台這種不屬於他們環保局列管

只歸警察局的社會安寧維護法........(恕刪)




那你問他
1.警察局這邊有沒有"分貝機"如沒有怎麼測分貝..
2.鄰居如果不願共同出面.那就不能用社違法了是嗎??

lancer小地鼠 wrote:
我有錄音但是警察說還是要環保局到場才有開罰...他們才是裁決單位!!

恭喜你遇到這樣的警察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
主管機關是就是管區
但是
你如果硬說要他們處理
我上次的經驗是他們要我報案 也就是以你是被害人的身份來處理
一整個無言

修羅1972 wrote:
那你問他
1.警察局...(恕刪)


對阿 而且我說手機可以下載測分貝的 當場測給他看都8~9X分貝了!!況且還沒測的時候 他也說真的很吵...

但他卻說要以環保局為準........!!






烏鴉2636 wrote:
恭喜你遇到這樣的警察...(恕刪)


如果真要講得很不好聽 簡單的說就是在互相推卸責任歸屬

lancer小地鼠 wrote:
由於小弟家屬於40幾...(恕刪)


難道對方都沒有傳來要壞掉了的哭喊嗎?
試試看長時間的請環保局人員過來協助錄影蒐證,然後提起民事訴訟,侵害居住安寧權損害賠償之債
這樣不知道是否可行?

lancer小地鼠 wrote:
鄰居近來半夜兩三點故意將廣播音量開得很大聲


噪音管制法第9條是有管制到擴音設施,但所謂擴音設備是指有音源輸入-->放大(請參閱噪音管制標準),例如卡拉OK、擴大機之類,所以單純是收音機的廣播音量,嚴格來說是不列入第9條管制的。

另噪音管制法第8條是管制行為,所以要查一下你們縣市政府是否有公告某些時段不得從事哪些項目,有沒有管制到收音機的廣播音量。

要不然就只好找警察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規定處理,但注意一點,法條是規定影響公眾安寧,而所謂公眾是指3人以上,所以真要處理,要找3個人以上去警察局報案才真的罰的到,要不然警察也頂多是勸導。

很無奈吧.......

lancer小地鼠 wrote:
由於小弟家屬於40幾...(恕刪)

把手機拿出來,充好電接上行動電源,設定一小時鬧鈴一次,出去玩個兩天一夜.....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