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腿頑皮豹 wrote:
我想 樓主是要表達 :
1.賣家可以故意不出貨,緊接著還可以反申訴 買家"棄標"==>有些賣家會寫得標請幾天內通知~不然超過未通知會算棄標~不知樓主是否有看清楚遊戲規則~還是買了超過4天後再通知賣方?
2.買家明明選7-11到貨付款,卻被賣家扣上"棄標"的罪名==>如上
這的確是一個BUG吧??==>應該不算~只是樓主沒頭沒尾~過程沒說清楚~就以棄標的事來談~有點.....
是我眼殘腦殘解讀有錯誤,還是樓上大大______???==>應該說~你沒錯~是樓主的結果論~會造成大家解讀的不同
怪怪的
1.
採用的是7-11貨到付款,而不是付款後出貨
正常得標後露天會有系統MAIL到雙方信箱通知得標(即時通知)
這不就算通知了= =?
2.
的確是BUG,7-11貨到付款
完全是賣家的責任吧,今天不是說送到7-11後七天沒領貨又回去(買家一樣會有紀錄)
指的是賣家故意不出貨還反咬買家棄標,買家要怎麼棄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