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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錄音合法嗎?


ihaterayfan wrote:
資料來源:台灣法律...(恕刪)
簽名

coldman123 wrote:
五樓都把正解PO出...(恕刪)


引申問題:

如果是工作場合裡與同事或上司之間的對話呢?
身上帶著錄音筆之類的東西把談話內容錄下來作為自保或舉證資料呢?
這樣有觸犯妨礙秘密嗎?
這類談話(甚至會議)是否屬非公開活動?好像不太好界定?
至於是不是正當理由似乎也很自由心證....

oviraptor wrote:
引申問題:如果是工...(恕刪)

合不合法,法官說了算!!


oviraptor wrote:
引申問題:如果是工...(恕刪)



印象中...若您要在公共場合"針對性"的錄音...必須先行告知..說:我現在要錄音...您是否同意,

如同您撥打0800電話時..語音會說..會錄音.若您同意請按1 若不同意請掛斷..類似此行為。

ivanf878 wrote:
想請問一下,如果在自家電話上面安裝電話錄音的器材,對每一通打進來和撥出去的電話進行錄音
且不主動告知對話的雙方通話內容正在錄音當中,是否會違法呢? 會違反哪條法律呢?

若不違法的話,這樣的電話錄音在法庭上面有證據效力嗎?? 會被採納嗎??...(恕刪)


不違法

法律上有效力

會被採納



說無效的一定沒"親身"經歷過官司


ihaterayfan wrote:
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恕刪)
這刑法寫的真好
重點是在"無故"

所以錄音沒關係
只能私人保有不公開
但如果要上法院, 就可拿來用
因為變成"有故"了
拿樓主的標題去google就一堆答案了...
而且我是把標題copy / paste到google去的。

oviraptor wrote:
引申問題:
如果是工作場合裡與同事或上司之間的對話呢?
身上帶著錄音筆之類的東西把談話內容錄下來作為自保或舉證資料呢?
這樣有觸犯妨礙秘密嗎?
這類談話(甚至會議)是否屬非公開活動?好像不太好界定?
至於是不是正當理由似乎也很自由心證....


如果自己不是談話成員之一,可能會有問題。
例如怕同事在茶水間說自己壞話,就放了一個錄音筆在茶水間這種。

只要自己的對話成員之一,不太會有問題。
正當理由自己要能舉得出來啊~例如以前曾經有同事遇過一些問題,
所以在跟某些同事或上司對話時就錄音做為自保手段等等。
反而要舉證「無故」搞不好還難一點?

基本上法官還是會依常理,習慣去判斷,是否有正常理由。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coldman123 wrote:
錄自家的電話屬於你自己的權利
不違法...(恕刪)


還是要看啦 五樓那個是不針對特定個人而錄
就像我們打電話給公家機關或是一些大公司
他們在通話前會告知"通話過程全程錄音"
也是公司在保護自己 避免通話者主張有針對性的錄音
如果是側錄他人的談話可能觸法, 尤其是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 但是側錄自己和他人的對話, 說犯法實在說不過去, 因為就算沒錄音, 你還是會記得對話內容啊? 有沒有錄音差別在哪? 反過來說, 如果日後有爭議不是更好拿來證明兩造說法
靈魂守衛 wrote:
他們在通話前會告知"通話過程全程錄音"
也是公司在保護自己 避免通話者主張有針對性的錄音...(恕刪)


恩,大公司公開闡明錄音過程其實宣示意味比較大
這個通話全程有錄音,說好聽的保障消費者,官方這邊不會亂講話
為私呢,就是消費者也不要隨便斷章取義隨便去申訴什麼,我這有全程的

至於側錄錄音,我是覺得有利無弊
大致上訴訟紛爭都是卡在各執己見的情況,又沒有公正第三方(例如第三者或路人)
這時候有錄音,不管是不是偷錄,有無告知雙方,但那就是鐵錚錚的證據擺在那
是誰胡吹亂說,謊言無所遁形...

這就跟現在一堆人裝行車記錄器一樣不是嗎
錄人錄車都可以了,只錄聲音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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