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一航 wrote:有想過包3600 但覺得我是真的把他當好朋友看 雖然不常聯絡 但以前交情算要好 過了,就不要再想了...就當花了六千元~認清一個人,總比以後對方向你借錢,你要花六十萬才能認清一個人好吧!以後就當點頭之交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