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不要......小弟就曾經這樣子過,結果對方避不見面,電話打了沒人接、接了就說在忙拖很久始終不把餘款付清,後來還在那硬拗什麼我賣的東西有問題最後是鬧上警局對方才肯付錢...過來人的經驗....真的別給人家分期,尤其是網路上不認識的人
這種事, 寧願相信自己也不要相信別人(我相信我一定會付錢給對方, 呵呵)如果他可以2/6再給你錢,就2/6再交易阿, 等他那麼久也算仁至義盡了或者如其他網友所說立個可以上法院的資料吧但還要確定是不是本人喔,,我覺得等他到2/6應該是最佳解不然就賣別人吧
scorpio52099 wrote:是這樣的我缺現金所以將相機出售對方有購買意願但差$4000跟我約2/6補4000...(恕刪) 賣的夠便宜大家搶著要,何必等這個少4000要分期的基本上錢落袋為安,我真的缺錢寧願降價求售也不要跟這個搞東搞西的交易況且這社會上要搞到4000太容易了,跟你說4000沒辦法給你要分期擺明就是要弄你你賣他就是呆,給他弄到只能怪自己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