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的15人只以傷害易科罰金,開車撞人反而被告傷害致死...這就是現在的法律....越補越沒出息 wrote:我比較想知道,車窗都被打破了,遭攻擊了,這時候真的油門踩下去,撞死了一兩個,法律上會有什麼責任?(實際會怎麼判)真的是很可惡,就像她講的,沒王法了嗎?
這讓我想到前一陣子在美國發生類似的案例一群重機的追一台汽車~後來汽車開車衝撞重機的這件事情不知道美國那邊怎樣判決這位汽車駕駛~只是我知道在台灣的話這位汽車駕駛絕對要賠那位因為他要逃跑所以衝撞到他的重機騎士賠到脫褲子台灣的法律人權這些不覺得都很照顧犯罪者嗎?奉公守法的遇到這種人生已經爛掉的敗類往往因為害怕自己往後人生被他們牽連到所以也不敢當下反擊忘記之前在哪看到的新聞還是節目有說到自衛過不過當的討論其中我印象很深刻~只要對方喪失攻擊能力你還對他加以攻擊的話你就過當了一樣有事情請問法官大人這件事情要怎樣讓對方喪失攻擊能力然後受害者安然離開現場呢?是否只要車往前一撞開車的不管什麼原因都要被判過失傷害甚至致死?真的很希望那些道德標準講很高的可以下來示範示範這種情況要怎樣辦才可以沒事
在看到對方人多且持凶器的狀態下我絕對會先開車烙跑.那女的也真蠢逞意氣用事的結果就是這下場中壢也曾經住一年多那邊風氣我大概知道後出去都會小心點,記得一次問路對象是媽媽帶小孩結果我手稍微舉起來打招呼時那位媽媽連聽都不聽烙跑了這件事令我印象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