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ico wrote:要比他更異常,比如戴...(恕刪) 小心對方看清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覺得樓主更有創意反而找樓主一起去嚇別人那就好笑了???冷笑話小公主 wrote:修正一下,熱融膠條,小多了又有效,...(恕刪) 距離太短了 不是很安全 別忘了精神異常不是一般人 會做出什麼舉動很難預測還是帶條長一點的皮帶抽他比較有用也較保險 又好攜帶
flowernini wrote:請問如果醫生開証明可以去警察局備案嗎? 因為沒有攝影機証明我是因為被他嚇到才去看精神科,這樣子如果去報案會不會反被控誣告? 既然沒有攝影機,如何證明你是被他嚇到而扭傷腳踝?如何證明你是被嚇到看精神科?警察局才不理你,無憑無據的告什麼告?那如果成立的話,路上鄉下一堆路邊都沒攝影機的,機車被狗追到雷殘的,不都可以指著那隻狗是哪家的住戶養的害人雷殘?
我會直接打回去!!反正監視器也照不到這也讓我想到國小發生的事那時我剛從補習班回家~結果騎車騎到一半!突然發現前方有人一直在那碎碎唸結果他一唸完,馬上掏出BB槍朝我射擊數槍!!老實說...被打到的地方真的超痛他射擊完後!馬上騎著腳踏車烙跑...後來我回到家時,家人看到我身上有多處腫起來嚇到趕緊詢問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問完原因後...父母立馬騎車出去找人結果還真的被他們找到人了!當時那傢伙,剛好被我媽看到!他正要拿槍打其他小孩子...那時我爸趕緊上前制止他最後對方被我父母抓到警局去!!後來接到警局來電要我去指認結果剛進警局,就看到警察拿著BB槍朝著對方開了好幾槍!(有故意射偏)而對方嚇到縮在角落,並且拼命求饒後來對方家屬親自到我家道歉也是那時才知道!原來對方精神有問題
冷笑話小公主 wrote:修正一下,熱融膠條,...(恕刪) 不會被扯斷嗎??不過你剛剛說的那個橡皮水管我是認同的...至少纏繞起來對方是很難搶走的而且跟折凳一樣;可以隱身於民居;就算被警察抓到也不能說它怎樣另外最大的重點是....他至少比折凳還要輕.....所以我認為他應該也算是十大武器排名第二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