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大錢養家養老婆 wrote:
之前在跟一位國稅局官員聊天啦
他自己也說~~有時候被檢舉者就是有辦法找到檢舉人
他說他也不知道為什麼(個人是認為講的保守些囉)
畢竟這項檢舉從收文者到辦理人員甚至到內部作業流程一直到獎金發放人員
中間流程可能跑過十數人囉
不是說國稅局刻意不保密
又特別是樓主講的鄉下地方
有時候~~被檢舉者的親戚朋友剛好在裡面當個約僱人員或是送送公文的甚至掃廁所的(或者是雞婆一點.本身是店家的忠實顧客)
所以至少我是相信100件檢舉案件中總是會有個幾件被檢舉者知道檢舉者是誰的
因此我才會說~~檢舉公部門的逃漏稅是最沒事的
不過我還是認為該開發票的還是要開
君不見所得低者繳的稅有時高於明明月營業額大於20萬的小攤販哩
...(恕刪)
如果公文是密件處理~送文的人是看不到內容的
因為只有承辦人親自跑~或是用密件袋封起來~兩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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