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依法我方可申請犯罪被害人之相關補償,相關法條節錄cepillo大大所提供之法條整理如下:
第 5 條
犯罪被害補償金之種類及支付對象如下:
一、遺屬補償金:支付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
第 6 條
得申請遺屬補償金之遺屬,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父母、配偶及子女。
二、祖父母。
三、孫子女。
四、兄弟姊妹。
前項第二、三、四款所列遺屬,申請第九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補償金者,
以依賴被害人扶養維持生活者為限。
第 9 條
補償之項目及其金額如下:
一、因被害人受傷所支出之醫療費,最高金額不得逾新臺幣四十萬元
二、因被害人死亡所支出之"殯葬費",最高金額不得逾新臺幣"三十萬元"。但
申請殯葬費於二十萬元以內者,得不檢具憑證,即逕行核准,並優先
於其他申請項目核發予遺屬。
三、因被害人死亡致無法履行之"法定扶養義務",最高金額不得逾新臺幣"一
百萬元"。
五、"精神撫慰金",最高金額不得逾新臺幣"四十萬元"。
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之遺屬,得申請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及第五款所定
補償金
得申請補償金之遺屬有數人時,除殯葬費外,"每一遺屬均得分別申請",其
補償數額於第一項各款所定金額內酌定之。
2.也就是說 ,無論對方有無賠償能力及意願,我方家屬都可先向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申請補償。
其最高金額及項目如下:
a.被害人的生前醫療費,最高金額不得逾新臺幣四十萬元
b.殯葬費最高30萬(須單據憑證),最低20萬(無須單據憑證)
c.法定扶養義務:被害人無謀生能力之父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每人最高100萬元
d.精神慰撫金:被害人之父母、子女、配偶,每人最高40萬
3.加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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