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的酸民也不用急著酸,1個月前的收據,你拿出來看,收據上面對自己最有利的車號是不會印出來的,也就是說,今天你拿到隔壁的停車費去繳,自己的停車單被撕掉,收據上面也是查無此事,百口莫辯挑一個"我認為"就可以酸...今天談的是國家的公務員外包的業務,有沒有在這一塊是有缺失的?民眾若是誤繳了不屬於自己的費用,結果收據居然是無法佐證的,因為上面的單號不是你的,所以只能證明你沒有繳錢,卻無法證明你是繳錯錢....這不是一個問題嗎?只會拿著法條來跟我說要我去繳交未繳的費用,卻不跟我談,我繳交的費用卻不屬於我的帳...我爭的是一個理字...我繳了在停管處紀錄上面不屬於我的停車費用是80元,停管處紀錄上面我是60元,有哪個人停60元不繳然後自己去繳80元?不是繳不起,是不合理....只會酸,等你遇到上來哭,再看看有沒有人要理你
沒有人酸你吧,這已經很溫和了『認為』本來就不是個肯定的詞啊停管處當然會拿這點噹你,網友也只是點出來提點你罷了話說最重要的『恐嚇公文』也建議你po上來吧!!!否則記者怎麼幫你呢??網友沒有點東西看也沒幫法幫你推高高的!!!!
ghujojo wrote:結論是,將他們系統內不屬於我車號的那一筆予以退費,然後我再將費用繳清,但是需要付15元的手續費用, 這段看不懂。停管處寄給你的公文,應該是以車號查車主,怎會不屬於你車號?是你繳到別人(不屬於你車號)的停車單嗎?
ghujojo wrote:前面的酸民也不用急著...(恕刪) 大師...沒有「收據」證明你有繳錢,真的~~你就算在地下打滾哀求他們一樣不鳥你,你不繳也沒差,只是罰您繳更多您算幸運還有人肯慢慢和您講,小弟之前碰到是直接被掛我電話不然就是一直排徊在「收據」,要我提出「收據」,沒有「收據」不能證明....所以後來我就聰明了,有些銀行信用卡能代繳停車費,也會幫您留下證明之前又碰到停車費逾期未繳的單子,我後來也是丟回去給銀行處理,輕鬆又省事所以....您試試看吧
robert0861 wrote:所以後來我就聰明了,有些銀行信用卡能代繳停車費,也會幫您留下證明 沒錯我是用花旗銀行的網路銀行繳費可以設定車號當有新北市跟台北市的停車費時,就會自動mail通知繳費也會留下記錄
這不是就是有些卑鄙骯髒齷錯的人,把別人的機車格裡的機車挪出去,停自己的車,還害別人被開單有人停A位,臨走時把自己的停車單夾在別人B車位的雨刷上,再把B車位的單子丟掉,自己一毛錢都不用繳,因為大部份的人不會注意單子上的車號是不是自己的車,結果就是A車主自以為有繳費,結果是幫別人繳費,自己的卻沒繳,才收到罰單太可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