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辣椒水是不是威力強, 刑責又低??


roadmann wrote:
治安差,亂開車的人又...(恕刪)


除了槍砲彈藥刀械管理條例裡面範定的種類以外

我無法理解為什麼同樣都是造成人體傷害的東西刑責會比較低?

哪來的邏輯?
放一小箱活蟑螂呢?

起衝突的時候,蓋子打開往對方身上潑,頂多被衛生局開單
警察來就說 自己有許願要放生
幹話黨功德滿天飛

(認真) 放車上會不會天氣熱, 溫度太高而自爆?

到時這台車不知道怎麼開...

roadmann wrote:
亂開車的人又很多



左轉的問題解決了沒?

RSS11 wrote:
放一小箱活蟑螂呢?
...(恕刪)




我怕到時候 蟑螂在車上定居 發展小王國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cage9999 wrote:
左轉的問題解決了沒?



對了


私人的問題不要拿來版上討論好嗎?
你自己說的


噴了以後對方看不見,衝到馬路上被車撞死

這算誰的?
=無憂無慮自由自在=
ryan4825 wrote:
讓小弟想起一件好笑的...(恕刪)


我以前受訓時教官也用這招~

叫大家把門窗全部關起來,

然後掏出防暴噴霧器四下噴了噴,

五分鐘後全班涕泗縱橫又喘又咳嗽的衝出教室...

原因是為了要我們親身體會被防暴噴霧噴到的感覺....
昨天我給女兒隨身帶著的防身噴霧,被她們同班的男同學拿出來玩,噴了一次....


結局是全班疏散....


但是老師的處理方式是叫我女兒不要再帶防身噴霧,而不是責怪男同學不告而取拿別人的東西玩

那下次男同學拿我女兒的鉛筆去插人,那我女兒不就不能帶鉛筆上學了嗎?

=無憂無慮自由自在=

加藤老鵰 wrote:
依照老兄的舊文看,載太太或媽媽都是不錯的選擇,殺傷力鐵定勝過辣椒水,而且不會有刑責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