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心眼?從前後文看,價格是版主自己訂的,為何要怪人家壞心眼?人家也是花錢買東西,是你報價錯誤。在商場上,契約成立之後,當然就要履行啊!當然,如果人家願意的話,大家各付一半,也是有的事,偏偏版主又沒有當面留下對方的資料或親自面交(第二個錯誤.....)。做生意沒有一定賺的,就當作是賠錢買經驗吧! 但是這樣就說人家壞心眼,似乎是牽強一點。我們這樣說吧:如果客人跟你抱怨別家賣得比較便宜,你會退錢嗎?
那個客人是挺壞心的,但是要是您賣他三萬二千八,還貴一萬,能不能說您黑心呢?只能說在當消費者有便宜明擺著給您佔,誰都會想佔。他若回您不對,是22800,您除了高興,會給這個客人什麼更好的優惠會贈品嗎?只能認賠了,真的。
換一個角度想,這客人真的會發現東西「不合理的便宜」嗎?(也還是五位數字的價格嘛)還有樓主也說他有找到先前交易留下的資料,那麼怎能說客戶不留電話?姓名不是也留下來了讓樓主幾乎刊出。再來就是大家都很忙,兩天之間以電話或郵件找不到人,這也並非完全不可能發生的事情吧。我覺得不能夠就此推測後,幾乎要連名帶姓的搞出一個老客戶「壞心眼」或者「沒良心」的結論。(至少要等過這個週末)
凡事反求諸己,自己犯的錯,自己承擔;真要抱怨只能怨你自己做事的粗心大意...該客戶願意補回你的差額,那算你運氣好;不願回補你的差額,那是剛好而已....商場如戰場,不要老指望別人的良心做生意....你應該慶幸現在你只花一萬就得到這個寶貴的經驗,如果這個金額是一百萬甚至一千萬,呵呵...有你哭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