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犬, or 動物)!
之前的討論有些人覺得當事人能出面認錯比起新聞上的某些人要好得多了!
我個人是覺得,當然是好得多啦!但是為什麼要跟爛的比呢?!
人之所以為人,除了我們在地球上是屬於高等智慧生物外,還在於我們是有感情的生物!
對人如此,對其他生物亦然!
或許又有人會說,那照這種說法的話,大家都吃素好了,殺了牠不是比玩弄牠更殘忍嗎?
其實,自然界不就是這樣嗎?有些生物吃草,有些生物吃肉,有些生物是雜食,人類算是雜食吧!
你可以選擇吃素,也可以選擇吃葷,只要不破壞生態的平衡,你愛吃什麼是你家的事。
但是你有看過獅子在狩獵的時候玩弄他的食物嗎?
不要跟我說那是因為牠沒那麼聰明,在求溫飽的情形下,人跟動物是沒有區別的!
有點離題了,不過以上是小弟的淺見~

構圖決定一切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