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d59269 wrote:
先說好不筆戰,我只是...(恕刪)
突然看到好多好多紅色的拖吊車,大約是四輛左右
沿著黃線暫停區開始拖吊,假如我沒記錯,警察下車照相拖吊人員完成拖吊不到30秒鐘,真的以飛快速度完成
不過我有各疑問,一台拖吊車是不是應該配一個警察叔叔而不是一個警察叔叔配四台紅色拖吊車
呃,這就是母雞帶小雞啊,警察只要負責拍照、確認拖車人員貼上封條後,
就交給司機運走就好啦,他(警察)就可以坐上下一台空車繼續拖吊,
這樣不覺得比較有效率嗎?(純粹從執行者的角度而言)
另外,「黃線」原則上是可以「臨時停車」,但是不能熄火、不能超過3分鐘、駕駛不能離開車子。
所以,送貨的只能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車子被吊走而捶心肝了。

還有,郵局的車子是例外,它是唯一可以亂停而不被吊走的。(前提是,它在執行公務)
其實,之前那些外商快遞公司本來有在跟警察局還有交通部抱怨,說一直被拖吊,希望能夠比照
郵局的車子,視為不被拖吊的例外,但是不知道什麼原理還是理由,主管機關不同意,
所以,那些快遞公司的只能默默承受了。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