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tis_l wrote:
這個真的要說一下,車禍事件主因不是台鐵,當然司機員更不願意遇到,不能怪台鐵,再來是幾年前鐵路警察人員編制被過度裁減,而且曾考慮要裁徹,各位有沒有注意多年前有隨車駐警,發生任何事故、糾紛都能立即處理,但現在幾乎沒再看過隨車駐警?
http://www.nownews.com/2003/05/02/91-1448447.htm
w.libertytimes.com.tw/2002/new/jan/11/today-p11.htm
發生死亡事故都是通知當地檢警前來處理,這時就要看檢查官能不能快速到場 (一般道路死亡交通事故亦然),這責任怪到台鐵其實是搞錯對象,不然就要修法,警方到場列車就能先開走,因為列車走專用道,你人無故跑進來被撞死,責任當然不在火車和台鐵,這時修法責任就在立法院身上了!
請你在看一下我寫得文章
車禍問題,我沒怪過台鐵
怪得台鐵對於事情的應變能力很差
如果台鐵人全部都不知道發生車禍就算
可是既然在行使的車長知道發生車禍且需要長時間
那在車站的人也知道吧,未啥乘客上了車,跑了一站才告知旅客
這是我要點出來的地方...
PS: 我做的車是電聯車,當時發生時每站停了10分鐘以上
乘客是走上來的,不是用跑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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