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行李最後還是沒有找到
這一個月,港龍每幾天就打電話來我家,每次講的就是那一套,都說有在認真的找,都說要去請示主管怎麼理賠,結果都唬爛我,都沒有下文。每次都要我傳真裡面的東西,幫助他們找,(我實在是不知道他們要怎麼找,撬開他們找到的孤兒行理來對東西? 他們會不會看到好東西,就先拿走了? 反正他們給我的說詞就是找不到了),態度就是不想管,只會講"華沙公約"(憲法都依時代不同在修了,華沙公約幾十年的東西,還一直在用),想趕快給錢了事,我希望他們能再盡力找,可是他們就那一套說詞"3天沒找到,就差不多找不到了啦",完全不想跟我再講下去,還想自行結案,不管我們肯不肯收受,就把一些單子寄到我住處來,而且還是用5元平信,我完全感受不到他們處理這件事的誠意,我連收都沒收,請郵差叔叔退回去。我說我想要申訴,他們很好心的給我申訴電話,結果打去卻去訂位專線,完全就是敷衍了事。跟我說全部的航空公司都是用"華沙公約"來賠,沒有例外,好死不,偏偏我有看到一個沒有照"華沙公約"的,那個案件是航華的,馬上又拆穿他們的謊言。
唉,為什麼港龍他們犯的錯,卻要旅客來承受後果。
(港龍的回答:看機票後面,上面有寫,我說:恁北是電子機票,什麼都沒看到,只有看到登機証啦)
以前坐飛機都是坐長榮,第一次轉機坐到港龍,就遇到這種事,真是有夠"雖小"。
"平平都是唸 long,那a差加最"。難怪我覺得長榮越來越昌榮,港龍越來越像條蟲,雖然是像蟲,可是態度也是很高儌的,可能他們是中資的吧,一幅就是吃定你台灣的樣子,再講下去就變政治問題了。
行李裡面的東西,貴不貴重,也是見人見智,有些東西,看似輕、重要,可是卻又不方便隨身帶。
裡面放的東西,就是換洗衣物、西裝、襯衫、領帶、開會資料、原版軟體 (VISTA, OFFICE 2007 ,含那個外殼)、畢業証書(含圓筒),還有研究資料備份光碟(用布丁筒裝,有些是早些時候備份的,硬碟也沒有留下了,幾年來的研究心血都沒了,想起來就只有一個" FxxK " 字),兩本絕版的原文書,及一些要送給朋友的紀念品,更慘的是,還有朋友拖我買的東西,錢都早就匯給我,現在行理掉了,東西沒回來,當然也就沒東西給,朋友還以為我想吞掉他們的錢,有些友誼面臨考驗,我還得要一一跟他們解釋,說是港龍的錯,不是我的錯,可是港龍又不會鳥你這些鳥事,跟港龍講了也是對牛彈琴,左耳進,右耳出,管你去死,所以現在我還要再花錢去買東西還他們,然後又要寄回台灣來,等於又另外花了一筆錢。寫到這邊,心理又出現幾十個 十八
................................................................................................ 日干
.................................................................................................十 l 。
港龍要賠我的錢,上限400USD,我當然沒有接受,我還是有一點骨氣在的,如果接受的話,那不就讓他們爽到,又讓結了一個案子,我要讓他們這個案子永遠結不了。我還是很誠懇得跟他們說,希望他們能盡量找回我的東西 (雖然我心理想的是希望他們能把那400USD拿去看醫生或買藥吃,治治他們高儌的態度及心態)。
我不知道我這樣算不算合理的懷疑,航空公司可以透過 X光看到行李裡的東西,看到好料,他們是不是有機會就把行理搬走,然後再用"華沙公約"來賠,最多也賠400美元,穩賺不賠的生意機會還滿高的。
在這處理的過程中,我也有請教旅行社的人,他們也給我一些建議,在這邊也跟大家分享:
1、行理箱不要買太高級的,容易被盯上。雖然有些人看不到裡面,可是光行李箱就可以賣得好價錢了。
2、能直飛就直飛,盡量不要轉機,有些轉機都是去那些生活水準不高的地方轉,工作人員就會亂來了,幹一票,說
不定可以扺幾個月的薪水。
寫到這裡,小弟有一些希望:
1、希望以後我的行李不會再丟掉。
2、有看到這裡的網友行李也不會掉。
3、希望港龍航空能夠趕快倒掉。
4、那些處理我事件的人,最近10次出國,行理都會不見,讓他們也體會一下"華沙公約"真締。
講完了,謝謝各位。
樓主知道從行李托運、通過x光、入關出關、上下飛機、運輸地勤總共要經手多少人?
通過X光的時候,檢查人員直接偷走?檢查人員叫地勤偷走?還是地勤人員一個一個打開看直接偷走?
又知道各國海關人員的民俗風情?(沒錯,就是有些國家的海關很懶...東西都隨便丟...
A飛機的東西拿去B飛機托運..B飛機飛了之後再轉C機...行李就不曉得到哪個國家去了)
當然也是會有不肖人員偷行李沒錯,那這種個人行為也要怪航空公司?
(而且就我所知航站運送行李的地勤,不是各航空公司的,而是航站本身僱用的)
航空界就是遵守華沙公約,由班機終點的航空公司賠償,即使終站的航空公司根本沒犯錯,一樣是他負責賠
如果沒這公約,你還要想辦法去舉證行李在轉機的過程的那一站遺失,然後向該航空公司打跨國官司?
一般的人有那個力氣,去聯絡每一個航空站和航空公司去找責任嗎?
華沙公約訂的是最低的一種賠償而已,的確400USD是很少,但是這個公約是所有國家的民航機構都承認遵守的
不管國民所得、不管膚色種族、不管窮人富人,就是以行李的重量來計算(通常直接算20kg了)
在這種無法舉證行李裡面有什麼的時候,除了保障旅客可以有一定的賠償之外,也要保障航空公司不會倒。
否則如果沒有華沙公約的話,那萬一有旅客講:『我行李裡面放了蒙娜麗莎微笑的真跡,請賠個一億的美金』
這樣的話,有哪家航空公司可以受得了?
行李遺失的確很不應該,但這又不是航空公司願意的,也不見得是他們能控制的到的,
真的很在意價值的話,為甚麼一開始拖運行李時,不去作保值的動作呢?
等到遺失了才說華沙公約賠償的少,怪航空公司也沒用呀。
最後再講一句,生氣也無濟於事,除非你是大官之子,
不然就是事前多作功課,把細節都好好研究,畢竟這不是在國內,而是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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