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gimmg wrote:
若所謂的完全不理是直接告訴對方我沒時間也沒卡
要處理必須由對方負責,全勤+本薪(交通就免了)之費用(會附證明)
對方不肯狀態之下請他自己叫郵局、銀行處理
戶頭都不動這樣也算嗎-3-
會不會推說因為加了那些錢的利息變成不當得利也有事
真感覺這社會常常變相罰一些沒有錯的人
真正有過失還是犯錯的人反而沒事(EX開錯單要自行舉證、申訴...等
你可以跟對方說你完全沒時間也沒卡,
真處理起來,你因為處理這件事情所受的損失也是可以跟他拿的。
如果時間多,其實是可以申請要求賠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