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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請員工離職不需要知會對方嗎?

TONY1971 wrote:
他已事先聲明前三天觀...(恕刪)

我並沒有要去申訴沒錢領
反正那是事先講好的
我同意我也願意接受!

但是其實他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
如果我真的要去告他...他根本就站不住腳!
因為勞基法根本就沒試用期這回事
只要你去上班
他就要給你薪水!

我不滿的是他並未主動通知我沒錄取
而且禮拜天我問他的時候他還說隔天一定會打電話給我...
害我枯等一整天!
這種公司這麼不負責任的做法...
說難聽點...比一些年輕的打工學生還不如!
學生應徵上工作後來臨時決定不去上班都還會跟公司說
第一次看過有公司要人家自己打電話去問說還要不要繼續上班的!
85度C台南崇善店.....我真是太佩服你了!
你不用擔心啦...只要你說的都是事實, 他們可以把你怎樣?

求職市場有很多是資方站在不對等的立場來單方面壓迫勞工, 在需要工作的前提下, 你被迫同意許多不合理的要求, 我想八十五度C總公司絕對不會因為這樣的單一事件來砸掉他們經營多年的商譽, 加油! 我支持你!! 也希望你下一個工作很快能找到, 也能工作的很快樂!!

ISA


FLY224 wrote:
我也很想公佈是哪間
只是怕有些人會說些有的沒的

既然有人想知道的話
那我就公佈吧!
台南崇善店

要去那間的人最好要有當三天義工的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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