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yotaphobia wrote:在Mobile01應...(恕刪) 大學時就和1個室友堅持不作弊..........班上倒數10名內就有我們兩個!四年忍辱偷生~~~沒獎學金拿的日子直到~~~~~~台交成中研究所放榜~~~~~我們倆個終於一吐4年墊尾的怨氣!
有的是交換考卷改的時候,串通好做手腳分數都亂填,有的還比沒作弊的高這樣沒作弊的心裡好嘔阿...有時候讀得要死,背了一大堆東西結果有人寫考卷的時候就直接翻課本~或者是做小抄只好安慰自己"他現在一時作弊,總不可能作一輩子!!"
老實講,我以前也有做過弊,但極少,而且都是幫人。別人作弊分數比你高,會不會嘔?當然會。但那又如何,至少我分數拿得心安理得,每一分都值得開心。很阿Q,但也很實在。在我們那個年代,作弊絕對不是光榮的事情,是羞於見人的事情。通常是兩個人或幾個人私底下協調好,不敢被其他人知道,因為會很丟臉,有時候甚至還有「爪扒仔」會去告狀。所以這種事情都是暗著來,膽子小的根本不敢。現在的學生,會覺得丟臉嗎?我是挺懷疑的。
俗話說的好"作弊並不可恥,可恥的是作弊被捉到"若沒有一絲絲的羞恥和自覺,那麼作弊是不會有成長與進步的!也就是說若看著題目不斷思考答案是什麼,結果人家告訴你答案,這樣還是有意義的因為這樣會真的記住正確的答案,也就是又學會個東西考試雖然是測試實力,但不是要限制實力,是要知道哪裡不足去補足若只抄答案亂抄,甚至像這次找槍手代考,一點羞恥也沒有而且一點也沒有進步的空間,退學處理應該還算處罰太輕因為少罰了一項"藐視主考官"(都有藐視法庭這罪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