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nturer_Howl wrote:連酸鹼中和都不做,真...(恕刪) 那有那麼嚴重。要是我是法官,應該只會要求公司所有主管,用這個水洗澡一下,洗完後再把河中撈魚,煮給他們享用。罰錢,那沒用啦!
adventurer_Howl wrote:連酸鹼中和都不做,真...稽查人員檢測暫存池酸鹼度,高達PH一.四,而排放口則為PH一.五,排放口外的水泥牆,經不起強酸沖刷早已腐蝕,鋼筋裸露。化學老師華順發說,這種酸度沒有任何生物可以存活,像是蚌殼,約兩、三分鐘,殼會冒泡溶解,連金屬都能腐蝕。(恕刪) 這是清潔河川嗎
冷靜點 wrote:看來桃園的黑心污染可...(恕刪) 這事件 小弟的家人也是受害者而這種導入地下的做法 我相信現在應該還有不少工廠這樣搞這陣子我們的政府單位 應該都在忙"食品衛生安全"一堆官在裝忙 誰鳥你污水往哪排~也別提那所謂的ISO 只要"服侍"好 來稽查檢驗的人員 自然就ALL PASS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