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霏翔 wrote:
是這樣的相信有到台東...(恕刪)
寫公文到縣政府的觀光旅遊處交通事務科要求畫紅線,
畫完紅線再報警開罰單.
亂停車的情況全台都有,
在五米以下小巷子停車更是要不得,
消防車寬2.5米很容易被亂停車輛卡住進不去小巷,
上次火災就有人因此燒死.
這四者其實分成兩組,其一和其二是一組,其三和其四是一組。
一和二是私有交通工具運輸組,三和四是公共交通工具運輸組。
拓寬道路,道路面積增加可以容納更多私有交通工具行駛;疏散店家,店(住)家與店(住)家之間的空間可以當作停車位,容納更多私有交通工具停放。居住密度低,生活採購機能距離長,採買都要騎開車,一次採買量大,採買頻率低。
減少車輛(私有交通工具),可以建構公共交通工具運輸網,設置行人步行空間,人走路坐公車;道路不用太寬,店(住)家連著店(住)家,沒空隙。居住密度高,生活採購機能距離短,樓下或是隔壁就是超市和早餐店,採買不用騎開車,一次採買量小,採買頻率高。
台灣道路狹窄,建築密度高,私有交通工具數量卻多,難怪馬路被當停車場。
就好像,180公分的人穿XS號的T恤,衣服與身材不搭,難怪露肚臍。
適合公共交通工具運輸的居住型態和習慣,偏偏採取私有交通工具解決運輸問題,難怪停車問題一大堆;畫紅線、報警開罰單,就好像一直拉衣服要遮肚臍,永遠遮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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