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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應該開罰誤闖ETC車道


幸運星 wrote:
在交通部眼中那些不裝...(恕刪)

大膽刁民!敢在網站上批評員外!
徐胖:那個水母,去以疑似違反著作權法,把網站封了!
我看這裡的工讀生好像也不少,每次有人批評ETC就會有人出來轉移注意力,就像現在這個版一樣。

webreg wrote:
目前推廣期不罰只須補...(恕刪)

今天收到一張罰600的
開車北上第一次走五楊高架,很順暢,但在楊梅ETC收費站前,高架和平面會分流,高架須走外側收費站,路面上有寫"大小型車ETC",我跟著前車一直走,,到了ETC前,竟然才發現有分大車和小車不同車道,前車突然煞車,停下來想變換車道, 我怕危險,繼續前進,結果,本來扣$36,這次就被扣$50......

又不是幾十年前舊式人工票卷收費,因票卷金額不同,故得大小車分道收費,

ETC的etag 技術早就能自動判讀區分大小車款,並自動完成扣款收費,為何還細分大小車不同車道,車道收費還不同???

而且,看,楊梅路段地面柏油上明明大大白字 寫" 大小型車ETC "引導小車前進, 不是寫"大型車ETC",順著標示到盡頭卻變為大型車ETC,而非大小型車共用ETC收費車道?小車為何不能走? 害得一些用路人得臨時危險變換車道. 這些公務員固執呆板,不願體民變通,就是硬要規定收$50. 以後我要小心,別再誤入陷阱.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898
可以告高公局應作為而不作為嗎?順便告交通部督導不周,減少國庫收入2.2億。最重要必須撤銷遠東ETC職照重新招標或收歸國有。一個民間機構掌握全台民眾個資,不是很詭異又不安全嗎?
我有誤闖過大客車的ETC~
到很前面才發現走錯,
真的是因為怕危險所以直接過去給他罰了......
zxctw wrote:
高速公路上如果是新手...(恕刪)


mingfang wrote:
我看這裡的工讀生好像也不少,每次有人批評ETC就會有人出來轉移注意力,就像現在這個版一樣。


民眾誤闖跟不罰遠通是兩回事,
扯在一起的人才是奇心可議,
更不用說用扯工讀生來給人貼標籤的人根本就是做賊的喊抓賊。

老實說我個人也很不爽遠通,
但這跟民眾誤闖有何關係?
民眾誤闖不罰只有一個下場->一定有很多人"故意"誤闖,
這樣除了縱容民眾不守規矩之外有何好處實在是看不出來,
而這種從人性就可簡單得到答案的事也能硬扯遠通才是讓人覺得其心可議的地方。
A la Cia wrote:
今天收到一張...(恕刪)


抱歉那我搞錯了
是否宣導期已過
zxctw wrote:
政府對民眾開罰不手軟,對違約未達使用率的遠通電收卻未依約裁罰,根本是「嚴以律民,寬以待財團」...(恕刪)



正常!台灣政府,總是《以民為敵》…… 終不辱『鬼島』聲名
去郵局買整本的回數票
用到不能用那天為止...

etc較快...我不這樣認為...
幾天前走國3,etc車道,比回數票車道還要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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