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部分, 我完全贊成向業者求償, 甚至於建議由終端產品的業者, 聯合消費者與消費者一起提出集體求償, 並且建議立法院可以以後立法規範相關罰則 ~
但是, 我覺得新聞已經開始產生誤導...誤導成吃了添加立光的產品的下游成品, 會損害健康....
"檢方指出,立光銷售的項目達上百項,全都是食品添加原料,其中單是違法販售工業級乙烯二胺四醋酸二鈉(EDTA- Na2),五年來已售出四十多公噸。目前市售食用級EDTA- Na2,一公斤售價為四百八十元,工業級一百卅元,以工業用混充食用,價差(三倍多)可觀。"
資料來源: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0/7935944.shtml#ixzz2UyOS49K7
這段是事實, 但是重點是"以工業級產品取代食用級產品", 意思就是兩者的"純度"不同, 但是都是ETDA-Na2, 並非額外添加了有毒物質...
媒體大肆的宣揚, 基本上很多的報導已經把馬來酐事件與此事件畫上等號, 徒然造成許多消費者的恐慌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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