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因狗便舉發的案子比較少是真的,主要還是因為不易知道當事人身分。
如果樓主真的是疏忽而沒清理,勸你還是1200罰鍰繳一繳,當作是買一個經驗。
如果不想繳錢想試一下運氣,可以在收到舉發通知書後於指定時間內提出陳述意見,如果沒陳述,環保機關會依行政程序法視同你放棄陳述之機會而逕行裁處,當裁處後就要繳錢了,當然如果你仍覺得有異議,可於收到裁處書30日內檢具述願書向環保局(或直接向縣市政府)提出訴願,環保局收到你的訴願書就會提出答辯書,然後由訴願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如果是你輸了(訴願駁回)也不必灰心,可以向地方法院的行政法庭提出告訴,如果你又輸了而還可上訴的話,可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告訴,如果再次又輸了而還可上訴的話,可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告訴。
所以沒時間的話就錢繳一繳,有時間的話可以陪環保局玩一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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