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寂之狼 wrote:關鍵字:少年控訴 3...(恕刪) 少來亂了警察現在很多都配有隨身的記錄器, 發生糾紛時都可以拿出來證明只是他們不會拿出來給記者, 畢竟沒必要上次遇到一個在某某圖書館開筆電看影片很大聲的阿伯, 館方通知警察到場勸導, 結果還大聲嚷嚷,後來被趕出去, 館方說他不是第一次了後來這個阿伯又跑到派出所報案, 說警察騷擾他, 結果派出所叫員警回來, 員警是有配記錄器的,阿伯只是一直在那邊番你這篇是新聞偷渡文喔!
針對這事情,個人認為,應該請原班人馬到事發現場重新演練一次被逼"吃屎"的情景~~敬業一點的話,就真的吃~~~要黑警察也想點合理的劇情,這麼誇張,你以為是雷洛時代嗎~~況且,就算吃屎是事實,也不能抹滅你無照騎車的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