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龜 wrote:美國人會搞集體訴訟,很大的因素認為法院是唯一展現公道的的地方...但台灣是嗎?...(恕刪) 我還以為是因為美國法院每每判出天價賠償的關係在台灣和解也是沒辦法的,法院一般判很低,和解反而有可能多拿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