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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再見吧,我的男孩(一直到男孩十二歲那年,他才知道男孩不是他的骨肉)

trl wrote:
記得之前也有一個婦產...(恕刪)
實在不能接受, 重血緣更甚情緣, 血緣頂多能證明是己出, 還能證明什麼???
可以相認, 可是不見得要換回, 由單獨的兩個家庭變成一個大家庭不更好???

但最重要的是, 兩個子女的心理調適輔導
01感情版沙豬太多, 身為男人也不屑再去, 男人啊, 嫌女人的改變, 何不看看自己長進甚微, 女權不壓過男權, 男權放低近女權, 兩性平權之日可臨
我的天阿~ 看了這一篇文章後 忍不住繼續翻蘇律師的文章 越看越感動...尤其是有一篇
I KNOW WHAT I WANT IS YOU~一個意想不到的離婚理由 看了之後 真讓人感動
兩輪雙腳愛地球 用兩輪拓展視野,用雙腳愛護地球。 這就是我們的單車回憶
這有什麼困難 小孩還沒到法訂年齡 一切以小孩福利找想
已經跟父親生活12年了 該叫他生母跟他生母的男人滾蛋
如果小孩已到法訂年齡 他自己可選擇

米國有一案子
男的跟女的離婚 男的以為跟媽媽的小孩子是自己的
所以每月都付膳養費 (薪水的一半,有探望權)
某天發現小孩是前妻出軌的
男的上法院 不願繼續付膳養費
法官駁回 理由很簡單
小孩利益優先 況且難道有血緣關係就是父子嗎? 那供養教育親情呢?
我有很多時候覺得米國司法是白癡
但是對這判決我很認同

再者 如果今天你發現你不是你父母親生的
你會馬上撇棄你現有的父母 而認你的親生父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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