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l wrote:記得之前也有一個婦產...(恕刪) 實在不能接受, 重血緣更甚情緣, 血緣頂多能證明是己出, 還能證明什麼???可以相認, 可是不見得要換回, 由單獨的兩個家庭變成一個大家庭不更好???但最重要的是, 兩個子女的心理調適輔導
這有什麼困難 小孩還沒到法訂年齡 一切以小孩福利找想已經跟父親生活12年了 該叫他生母跟他生母的男人滾蛋如果小孩已到法訂年齡 他自己可選擇米國有一案子男的跟女的離婚 男的以為跟媽媽的小孩子是自己的所以每月都付膳養費 (薪水的一半,有探望權)某天發現小孩是前妻出軌的男的上法院 不願繼續付膳養費法官駁回 理由很簡單小孩利益優先 況且難道有血緣關係就是父子嗎? 那供養教育親情呢?我有很多時候覺得米國司法是白癡但是對這判決我很認同再者 如果今天你發現你不是你父母親生的你會馬上撇棄你現有的父母 而認你的親生父母嗎?